按摩院殺人犯改控恐襲殺人 專家指或改變恐怖主義犯罪定義

 

【星島綜合報道】多倫多今年2月發生的按摩院殺人及傷人案,警方調查後,指該案是一宗涉及怨恨女性的恐怖襲擊,周二改以恐襲動機殺人罪起訴疑犯。這次是警方首次將被稱為「非自願獨身」(incel,意思是無法找到女性伴侶)引發的襲擊,視作恐襲行為。有國家安全法律專家稱此案或導致本國修改恐怖主義犯罪的定義。

前司法部律師,現任卡爾頓大學(Carleton University)國家安全專家韋斯特(Leah West)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自從恐怖主義在2001年被納入刑事法後,本國之後起訴的57項恐襲罪,56項都是極端伊斯蘭主義個案。直至現在,只有一宗恐襲起訴涉及其它意識形態,這是在2008年,一名多倫多男子被控為泰米爾民兵組織籌款。

韋斯特表示:「意識形態(Ideology)在刑事法並沒有定義,所以主控官今次以這罪名提出起訴,其中一項有趣的事,是他們正試圖證明『非自願獨身』是一種意識形態。至於他們如何定義和證明,將是這次起訴,最令人感興趣的元素。」

刑事法定義恐怖主義是一個為了「政治宗教或意識形態目的」行為,意圖透過暴力,危害衛生和安全,或擾亂必要服務,引起或企圖引起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來威嚇公眾。

韋斯特表示她相信周二警方的起訴行動,是認同「非自願獨身」是一種意識形態,也可以鼓吹恐怖主義,與其它導致暴力的恐怖主義形式一樣「令人反感」。

今年二月,警方接報到多倫多北端一間按摩院,發現24歲女子Arzaga 死亡,另外一男一女身中多刀。警方其後控告一名17歲青年一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名。但在本周二提堂時,警方將謀殺罪改為恐襲動機殺人罪,相信被告是受到極端暴力主義驅使,如涉「非自願獨身」思想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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