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 ‧ 綜合報道】孟晚舟案符雙重犯罪指控標準 引渡聆訊將續審理

卑詩最高法院周三裁定,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符合雙重犯罪指控標準,意味案件將會在卑詩最高法院繼續進行。

法院周三早上11時公布裁決,大批媒體早上8時左右,已在孟晚舟位於溫哥華西區的大宅外守候,一部黑色車輛停泊在她的大屋外。孟晚舟其後穿著黑色連身裙現身,乘坐車輛到法院聽取裁決。

另一方面,不同立場的民眾在法庭外集會,早上9時已有抗議人士到場,他們期待法官作出展現加國司法獨立的裁決,並呼籲釋放兩被捕加人。

法官在判詞中說,引渡案所要求的雙重犯罪要素適合本案,美國制裁對雙重犯罪影響的分析及背景己被充分考慮。法官又表示,不會對在加國法律下,是否有可信證據指控孟晚舟有欺詐行為作出判斷,這些要留待日後法庭程序決定。

法官說,無法認可孟晚舟方將美國制裁作為考量,來判斷是否對匯豐銀行造成風險的論點,加拿大法律決定的是指控實體本質,在本案中就是欺詐指控的本質。

法官明確表示,針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也是犯罪指控。

法官解釋,孟的法律團隊提出外國法律在此案中影響問題,其實加國此前曾多次間接幫助執行外國法律,前提是相關指控也違反加拿大價值觀。例如,早在1860年,本國法庭就裁定美國密蘇里州一宗謀殺指控為雙重犯罪,因為涉及奴隸制度。

此案美國經濟制裁雖非本國法律,但與加拿大價值觀沒有實質抵觸,就如同當年美國奴隸制違反本國價值觀一樣。

不過,孟晚舟敗訴不代表她將即時引渡去美國,引渡案會在卑詩最高法院繼續進行。

早前分析指,如孟晚舟獲裁定在本國法律上沒有雙重犯罪行為,便可重獲自由,甚至可離境。

聽過判決後,孟晚舟神色凝重地行出法院大門,匆匆登上車後離去。

本報記者李群、王學文、張譽、陳儀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