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華裔家庭醫生要求法庭下令省府實施室內公眾場所強制戴口罩

【星島綜合報道】本拿比華裔家庭醫生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下令省府實施室內公眾場所強制戴口罩禁令。

醫生李媁(Wei Li,譯音)周四早上向卑詩最高法院遞交申請通知書,促請衛生廳長狄德安(Adrian Dix)在沒有規定室內公共環境中戴口罩的情況下,停止繼續進行第3階段重啟經濟和活動。

該通知書稱,在全球大流行期間,沒有要求市民在公眾場所戴口罩的情況下重新開放社區,這類似允許所有人在颶風中以每小時300公里的速度開無窗汽車,而無需扣安全帶。

通知書又稱,李媁對社區、親人和自己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一直感到擔憂和焦慮。

通知書提出,在餐廳、酒吧、醫院、公共交通工具、零售商店、教育機構和劇院,都應戴口罩,但要為嬰兒和不能戴口罩的人提供適當的豁免。

通知書聲稱,不要求戴口罩,該省違反了《公共衛生法》,該法禁止故意造成健康危害。

在第3階段裏,包括劇院和教堂在內的許多服務已獲允許在減少人流下重新開放,而且政府再次鼓勵居民在省內旅行。

目前,省首席衛生官亨利(Bonnie Henry)通常建議在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例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戴口罩。

迄今,亨利一直拒絕強制公眾在室內戴口罩,認為這種措施太難執行,特別是在某些人有正當理由不戴口罩的情況下。

在周四的每日疫情簡報中,亨利談到了該項申請,對於強制戴口罩政策,她暫未考慮。

狄德安以該訴訟現交由法庭處理為由,拒絕置評,不過他表示,在商店內和乘搭交通工具時都戴口罩。

通知書提到,最近幾個星期,每天報告的新確診病例穩定增長,並指出卑詩省是全國檢測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此外,通知書質疑強調保持身體距離的策略高過戴口罩,指出並非總是能夠預測何時有人可以突破建議的兩米社交距離。當一個人意識到某人離自己太近時,戴上口罩可能為時已晚,並且可能已經傳播。

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流行病學教授菲斯曼(David Fisman)表示,他對卑詩省的內部政治了解不足,無法說出法律行動是否最佳的方式。但是他認為,廣泛使用口罩是令到新冠肺炎大流行重新受控的輕鬆致勝方法之一。

菲斯曼稱,不少確診者沒有任何徵狀,從呼吸到說話、唱歌和咳嗽,所有東西都會產生可能攜帶新型冠狀病毒的飛沫,戴著口罩可以大大減少把飛沫飛向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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