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記者張譽報道】大溫地區分契物業保費急增,導致物業費和個人單位的保費連帶增長。位於列治文北中選區內的玫瑰園柏文屋苑的業主,不堪保費一年內加幅高達344%的壓力,周五在該選區省議員屈潔冰的陪同下,前往省長賀謹(John Horgan)辦公室,遞交簽名請願書,促請省府盡快規管這一問題。
玫瑰園柏文屋苑的業主朱太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保費大幅增加的問題已經困擾業主1年多了,今年的加幅高逹344%,這也令到業主額外需要支付數千元,與此同時物業費隨之上漲的同時,就是自己單位的單獨保費也要連帶著上漲。她說:「住在玫瑰園柏文屋苑的不少業主都是低收入人士和長者,這對我們而言是一個很大的負擔。」
玫瑰園柏文屋苑的管理公司,AA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梁雄傑,周五一同與屈結冰將收集了近1,000個簽名的請願書呈交給省長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據梁雄傑表示,在全省範圍,有超過3萬棟物業(包括商場)、150萬省民正在面對類似問題。
此外,屈潔冰也指出,雖然省府早前就分契物業通過了14號法案,但沒有實質和及時的方法抑制保費上漲。她又表示,作為反對黨的卑詩自由黨,已向省府提交私人法案,包括對分契保險費暫時免收4.4%的稅等,但都未得到採納。
屈潔冰希望省府能盡快採取措施,壓制不斷急升的分契保險費用,使分契物業恢復可負擔和可持續的居住環境,也兌現執政新民主黨一直以承諾省民可負擔生活的諾言。

省府早前修訂了《分契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和《財務機構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以及相關的監管條例,即14号法案。政府將會:終止保險公司/保險經紀與物業經理或其他第三者之間收取轉介費;就分契物業立案法團需要購保的範圍列出清楚指引,使分契管委會就購保事宜作出明智決定;規定分契物業立案法團向業主說明保險範圍,如保險有更改(增加免賠額等)須要通知業主,另外如有需要,容許分契管委會就沒有預計的保費調升動用應急儲備資金;如果業主在法理上須就損失或損毀而負責,但實則上並非他們的過失,省府要求分契物業立案法團在這情況下不會法律起訴單位業主。
有關法例亦為省府舖路,準備進一步修改監管條例,這包括列明分契管委會何時不需要購買全保;加強折舊報告的管制,例如限制使用法律上的漏洞,免致折舊報告沒有完成;修改分契業主及發展商,就分契立案法團應急儲備基金作出的最低供款要求;過去曾有報告指出保險經紀的佣金高達20%,省府要求經紀必須披露他們收取的佣金額;加強規定分契立案法團就保險賠償和保費調改,或者不打算續保等意向作出通知。
省府將進一步諮詢分契物業的有關各方,然後才作出規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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