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警員在東區拘捕一個涉嫌違規的騎單車男子時,懷疑使用過份武力,過程被拍下視頻。
目擊者馬塔托爾(David Mattatall)表示,在周三午夜過後,他與朋友在溫哥華東區6街(6th Ave.)夾格蘭圍公路(Grandview Hwy.)交談時,看到一輛警車在伍德蘭德路(Woodland Dr.)向北行駛。駕駛警車的警員在格蘭圍公路的人行道上注意到一個騎單車者,該人向東穿過6街。
馬塔托爾稱,該警車響號和閃燈,從側面撞向該部單車兩次,把騎單車者撞倒在街道上。那時他和朋友開始用手機拍下過程。
視頻顯示,兩個相信是便衣的警員與騎單車者搏鬥。騎單車者起身,兩個警員把他推入警車的駕駛員座位。
其中一個大聲喊道「下車,混蛋」,而喇叭發出刺耳的聲音,聽起來像汽車的引擎轉速。
更多的警員增援到場,當中一個大喊「使用電擊槍」,在警員使用電擊槍後,騎單車者從警車,被拉到地上。
騎單車的男子大喊「你們用警車撞倒我!」有警員手喝令該男子把雙手放在的背後。騎單車者表示「好的。我無法呼吸」。
這時,馬塔托爾大叫,要求警員把膝蓋從單車者的脖子上移開,警員否認壓頸。
警員可以在執行職責期間,使用合理的武力履行職責,也可以使用武力自衛。但是,如果使用過份武力,根據《警察法》,警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也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伍德蘭德路是一條單車線。
警方在一封電子郵件中稱,警員最初指示違規騎單車者停止前進。在警員展明身份之後,騎單車者無視命令,並試圖逃走。騎單車者不久便被攔下,這時他開始與警員糾纏起來。警員在逮捕該男子期間,被對方多次毆打面部,並試圖跳入警車的司機座位。該名男子又試圖偷警車。經過一番搏鬥,警方拘捕該男子。
事件中的男子35歲,涉嫌阻差辦公、襲警、偷車和逃避警方而被捕。
警方又稱,疑犯是警方熟悉人士,沒有固定地址,目前仍被拘留。
警方已向檢控署建議落案起訴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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