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明年住宅租金上限為1.4%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政府公布,全省明年最高可允許住宅租金增幅定為1.4%,遠較今年的2.6%、2019年的2.5%及2018年的4%為低。

前朝卑詩自由黨政府在任期間,允許租金的增幅為通貨膨脹率之上,再加2%。不過,新民主黨省政府在2018年9月宣布,由2019年起,全省住宅租金的增幅僅限於每年的通脹率,而自動加上2%的做法則被取消。在減去該2%下,以全省居住在每月1,320元的兩睡房柏文單位為例,租客明年因此可節省高達317元,而住在溫哥華同類柏文單位的租客,明年可節省420元。

省府表示,確定租金上漲幅度,既有助業主作出預算,進行投資和維修房屋,也確保租金上漲適度。

卑詩省的房東每年只能增加一次租金,並且必須使用正確的加租通知單,向租戶提供整整三個月的通知。

此外,卑詩省因應新冠肺炎而實施的租金凍結措施,會一直持續到12月1日,以保護在疫情期間遇上收入損失的租客。這意味著任何收到今年3月18日之後生效的加租通知書的租戶,應繼續支付目前租金,直到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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