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的警察是否必須戴口罩,各警隊有不同的規定,不過最終都要由警員視情況自己決定。
滿地可居民斯米特思(Miku Smeets)表示,每當看到警員在戶外執行拘捕行動時不戴口罩,感覺是一種侮辱。
他說,滿地可是COVID-19疫情的重災區,警察在與某人進行身體接觸時不戴口罩,這是對公眾的不尊重。
斯米特思最近有兩次看到警員沒有戴口罩在市內執行拘捕行動,他在接受加通社電話採訪中說:「這是明顯的侮辱。」
渥太華大學和多倫多大學的研究人員在今年6月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從4月1日至6月15日期間,全國警察執法開出的1300萬元與COVID相關的罰單中,有77%是由魁省警員開出的。 這份統計數據令斯米特思和其他滿地可居民認為,警察的行為不僅是冒犯,而且是虛偽。
另一位滿地可居民卡普瑟克(Ian Capstick)說:「這是對這裡局勢的最大諷刺。」他說,在城市開罰單的人,卻常常自己本身沒有採取應有的預防措施。
曾任政治評論員的卡普瑟克說,他經常看到警員之間、或警員與公眾近距離互動時,不戴口罩
滿地可警方回應稱,他們遵循衛生當局的指引。 於6月中旬發布的指引,不要求警察在戶外簡短執法期間戴口罩,只要彼此距離兩米以內的時間不超過15分鐘。
魁省衛生廳周一確認,衛生當局這項指引,目前仍然有效。
不過,滿地可警方表示,即使警員與某人接觸時間超過15分鐘,也不一定總有可能戴著口罩。警方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公共安全受到威脅,警員將優先採取快速干預措施,之後再戴上口罩。」
滿地可警察總長卡隆(Sylvain Caron)最近曾表示,警隊不斷提醒警員要戴口罩。
儘管美國一些警察部門命令警員在與公眾互動時必須戴口罩,但加拿大最大的警察機構卻不這樣做。
溫哥華警方發言人維辛汀(Tania Visintin)表示,溫市警員被要求,如果無法維持身體疏遠,在可行的情況下,使用個人防護設備,例如口罩。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奧斯本(Connie Osborne)的說法與溫哥華類似。她說,多倫多警務人員已被「提醒」配戴個人防護設備,並「在可行、並且無法保持物理距離的情況下,戴上口罩或面罩。」
皇家騎警發言人福廷(Catherine Fortin)表示,騎警在執勤時「可以使用」非醫用口罩,同時,皇家騎警指揮官根據當地衛生當局的指示確定相應要求,並據此分派口罩。
傳染病專家、麥吉爾大學醫學助理教授奧格頓(Matthew Oughton)建議,當無法維持身體距離時,應該戴上口罩。但他又表示,病毒的傳播需要時間,加拿大衛生當局估計,在相距2米以內10到15分鐘才可能傳播新冠病毒。
奧格頓認為,由於警察工作具有不可預測的性質,因此在緊急情況發生之前,他們應該先戴上口罩。
V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