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楓樹嶺去年8月警方擊斃精神疾病男子案件,監督機構卑詩獨立調查辦公室(IIO)調查後認為警方無責任,因此不建議對涉及事件中的警員提出刑事起訴。死者的家人表示,對報告感到沮喪。
事發於2019年8月11日,54歲男子丁喬奈(Kyaw Naing Din,譯音)在楓樹嶺的住所內被擊斃。
IIO周四發表長達21頁的報告,形容事件屬於不幸事件,不過經過調查,包括6個市民目擊者、兩個救護員和3個警員的證詞,以及現場的其他證據,認為警員在事件中採取的行動是全理和適當,不構成任何形式的刑事過失、刑事疏忽或其他刑事罪行。
報告指出,根據證詞,死者的姐姐因為死者無法認得出她,並威脅要打她,於是致電911求助,以便把死者送往醫院。警員到場後,死者不肯從睡房走出來和拒絕到醫院就診,其後當睡房門打開,死者向警員扔物件,警員使用電擊槍,可是效果不佳。死者這時手持一把刀,威嚇警員。警員開槍,擊斃死者。警員解釋,警方被告知,死者有自殺傾向,擔心死者會傷害自己,加上房間空間狹窄,無法讓警方使用胡椒噴霧,因此決定進入房間。
現場的兩個救護員告訴IIO,他們聽到警員使用電擊槍後幾秒鐘,聽到3聲槍響。他們在死者中槍後,立即為死者急救,可是死者失血過多,搶救無效。
報告稱,死者曾把重達2.5公斤的啞鈴擲向警員,啞鈴擊中走廊的牆壁,並留下凹痕。
報告指出,死者是緬甸人,不懂說英語,患有精神分裂症,相信當時沒有服藥。他的姐姐當時在現場為他做翻譯。姐姐曾要求警員暫停行動,等待更多的家庭成員到來,以便他們可以說服他與救護員一起去醫院。
報告稱,警員和救護員都認為,死者當時有傷害自己的危險,目前尚不清楚當時多些家人到場,是否對情況會有所幫助。
事發後,死者的家人一再呼籲把涉事的警員開除並落案控告他們謀殺,又希望日後如遇到涉及精神健康人士的求助電話,皇家騎警不應派出騎警到場,因為騎警不懂得處理。
死者的家人又稱,死者之所以被擊斃,是因為警方對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存在系統性歧視,以及死者是低收入移民和有色人種。
代表死者家人的律師錢特勒(Neil Chantler)表示,該家庭對IIO報告感到沮喪。
錢特勒稱,IIO決定不將事件交給檢控署是一個悲慘的決定,對死者的家庭來說也是非常痛苦的一天。
錢特勒補充道,此事的關鍵在於警員決定進入死者的睡房,而不是等待正在途中的死者其他家人。根據當時情況,並不緊迫,警員無需要急不及待要走進睡房。此外,過去死者曾經有11次被警方根據《精神健康法》而被拘捕和送院,死者都沒有抗拒。
還有,錢特勒表示,死者的家人現要求死因庭展開死人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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