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改行車貼紙年份 面對最少5465元罰款

【星島綜合報道】有車主試圖使用箱頭筆,更改行車貼紙上的年份,藉此避過續牌的開支,但結果被警員發現,且要面對最少5,465元罰款額。

多倫多警隊交通警員Scott Matthews在社交平台帖出圖片,分享了1張自行更改年份的行車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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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s表示,執行任務期間,發現1輛汽車的車牌行車貼紙年份數字有不同的情況,結果證實,行車貼紙上的年份數字,是有人使用箱頭筆寫上。

他於是向該輛汽車的司機,發出「使用未經許可車牌」、「未有保險駕駛汽車」、「成為車主後沒有行車許可」及「更改確認書」等告票。

Matthews表示,若果各項指控成立,該名司機將要支付最少5,465元罰款額,遠遠超出每年行車貼紙所須支付的120元。

(圖片:多倫多警隊)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