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指令」與「宵禁」不同 違法者最高可禁監1年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實施的「家居指令」,與魁省實施的「宵禁」,兩者有所不同,而違反「家居指令」再加上現有公共衛生措施的人士,最高可能要監禁1年。

安省實施的「家居指令」,是要每名省民留在家中,只能進行必要的戶外活動,例如到超級市場購買必需品,或到藥房購買藥物,或獲得醫療保健服務,以及容許基本工作工人上下班。

若果不遵守這項指令及現有公共衛生措施的人士,執法人員會根據《重新開放安省(對疫情靈活回應)法》(ROA)及EMCPA作出檢控,最高處罰可能監禁1年。

至於魁省實施的「宵禁」,規定人們晚上8時至早上5時留在家中,執法人員在宵禁時段內,可向街上任何人發出告票。

安省省長福特表示,宵禁會令人失去信任,「街上會有警察追着你,你最好是掛上白旗」。

安省法務廳長瓊斯(Sylvia Jones)表示,留在家中的指令,是向執法人員容許及賦予權力,可以發出告票,或驅散不屬於同1家庭成員的5人以上聚會。

(網上圖片)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