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外領取養老金人員需填寫新資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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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消息,6月26日,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發佈通知,指目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領取退休金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填寫表格改為《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出現較大變化。為確保境外居住人員的合法權益,國家對駐外使領館健在證明的辦理方式進行了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將啟用《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同時廢止目前使用的《出境定居離退休、退職人員健在確認表》。審核表下聯由申請人提交國內有關部門。
  二、申請人應持本人有效護照、居留證原件及影本到我館申辦並填寫上述審核表。該表即辦即取,不收費用。
  三、如申請人因年老體弱或路途遙遠等原因,不能親自前來我館辦理,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須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居留證和申請人有效護照、居留證(均需原件和影本)及30天內辦理的委託公證書。連續3年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第4年應由申請人自行到我館辦理一次。
  四、在國外生活的享受遺屬補助人員以及短期在境外居住人員如需辦理上述資格審核表,可參照上述辦法辦理。
  特此通知。
駐多倫多總領館證件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