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報圖
據巴士的報報道,英國醫療當局提出懷畸胎的孕婦誕下無機會存活胎兒,讓醫生摘除器官作移植之用,建議引起極大道德爭議,有醫生直斥做法有如當嬰兒「工具」和「零件」。
英國國民保健服務(NHS)有移植外科醫生在格拉斯哥一場醫學會議上提出建議,指醫生若發現孕婦胎兒有缺陷,可跟她們討論是否繼續懷孕到「足月」,誕下夭折畸胎讓醫生摘除心瓣、肝和腎等主要器官,移植給其他病重嬰兒。
新建議下,孕婦懷胎十二周產檢時若不幸發現胎兒患有先天致命缺陷,例如先天無腦畸形症(Anencephaly),可選擇墮胎或繼續懷孕到胎兒器官成形,留待日後捐贈;臨盆後證實腦死亡的嬰兒會接駁到維生儀器,讓醫生摘除「新鮮」器官,為有需要的患病嬰兒進行移植手術。
目前英國約七千人輪候合適器官移植,每日平均有三人等不及離世,而過去兩年亦只有十一個未滿兩歲的嬰幼兒成為器官捐贈者,NHS相信此舉可令捐贈器官者數字增至每年一百個,解決嬰幼兒器官不足的問題,但強調在孕婦考慮是否中止懷孕期間,醫生不會提出、亦不會強迫孕婦捐贈嬰兒器官。
NHS的建議引起極大道德爭議,有醫生批評不尊重生命,而且將胎兒當成解決問題的工具,器官更成為一批備用零件;亦有醫生擔心做法會削弱公眾對捐贈器官的信心,弄巧反拙減低器官捐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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