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短信橫穿馬路 路人是否該被罰?

據CityNews報道,多倫多市中心隨處可看到行人一邊短信一邊過馬路,政府是不是該禁止這種三心二意的活動,成了一個話題。

在新澤西州,有一名女士希望一邊打字一邊橫穿馬路的人被拘捕,要不坐牢15天,要不交50美金罰金,交錢又坐牢。罰金可以作為道路安全的教育資金。

那麼加拿大是否有同樣的問題?加拿大交通部說,有33%的行人因為不在馬路上和車主做視線交流而造成車禍,而安省交通部則表示,2012年有4602位行人受傷,而670人在事發時精神開小差。

那麼加拿大應該罰走路發短信又橫穿馬路的人?這個提議還未有結論。

C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