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絕禁止聯邦選舉法選民證件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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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通社報道,安省高級法庭法官David Stinson在一份25頁的文件中做出決定,拒絕對新選舉法中關於選民證件的條款頒布禁令。這一條款規定,選民信息卡不能作為身份證件使用。

David Stinson在文件中說,“在最後一刻通過遲緩的司法干預機制來改變選舉規則,會出現問題。選舉規則改變過晚,會造成不公平的風險,至少,是造成對不公平的認知。”

加拿大人議會(The Council of Canadians),加拿大學生聯盟(Canadian Federation of Students)和三名選民認為,去年生效的公平選舉法(the Fair Elections Act)違憲。他們認為,成百上千的人會被新法規剝奪公民權。由於大選將近,他們向法官提出申請,要求對禁止將選民信息卡作為身份證件使用的條款頒布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