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根(CBC網頁截圖)
據CBC新聞報道,房東艾納斯(Robin Ennis)被一名“職業租客”騙了。這個租客七月起住進她位於Yorkville的家裡,沒有付一分錢房租。
艾納斯說,她覺得自己這兩個月好像住在地獄里。
這件事目前正由安省業主和租客仲裁委員會(the Ontario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進行聽證。
62歲的租客里根(James Regan)今年早間已經輸了一起類似糾紛,仲裁委員會命令將他從他佔有的公寓驅逐。他到安省高級法庭上訴,輸了。這個過程花了八個月。這段時間他就免費住著那套公寓。
房租是每個月3,200元,到今年6月29日第二個驅逐令下達時,他已經欠了超過25,000元的房租。
第二天,他就出現在艾納斯家門口,穿得衣冠楚楚的,很有禮貌,說要租她家二樓的公寓。他們簽了租房合同,里根說他會支付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房租,會提供保險文件,以及信用和犯罪記錄調查。
但是次日,他就不打招呼出現在艾納斯家門口,說他有貴重的藝術品需要馬上存放。艾納斯給了他鑰匙。
里根再沒把鑰匙還給她,也沒有付租金。他擅自搬了進來。艾納斯去問他時,他很對立,就說可以在仲裁委員會見。
仲裁委員會于9月8日首次對該案進行聽證,但是當日里根說他沒有收到聽證通知,所以案件又被推遲到11月末。
艾納斯的物業經理弗拉提亞(Domenic Fratia)說,里根知道怎樣“玩弄”系統。
這次聽證后,CBC記者問里根,他為什麼不付房租。
他說房東有違約。
他沒有詳說他是怎樣被房東“不公正對待”的。不過CBC記者得到一封他寫給艾納斯僱主的信,他抱怨說空調壞了。
艾納斯說,公寓里一切都沒問題。
弗拉提亞說,里根是個職業租客。
“他們找地方住,有可能能住到8到9個月,一旦再也拖不下去了,他們就再找一個地方,再來一遍。我們的系統允許他們這樣做。”
多倫多地產律師Matt Maurer說,這樣的案例他見過太多了。很多房東抱怨說,業主和租客仲裁委員會對租客太友好了。
如果租客拒付房租,委員會要過一個多月才進行聽證。一些租客會自己提出申請,說物業有問題,要退還房租等,企圖拖延處理過程。
聽證后,委員會的第一步通常是要求付房租,而租客通常不理。
等到委員會發出驅逐令,往往又是好幾個月過去了。而租客又能對驅逐令立即進行上訴。
只有上訴的結果出來,租客才能被驅逐,而這又需要更多時間。
“房東一晃就被拖了八九個月,上萬塊錢的房租收入就泡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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