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委員會批准撥款 警察或配隨身攝像機

警方圖片

 

據CP24報道,多倫多警政委員會(the TPS board)今天採取了一個行動,距離為警官們配備隨身攜帶攝像機又近了一步。

週四下午,多倫多警政委員會在位於College Street的多倫多警方總部開會,批准撥款50萬元,用於配備隨身攝像機的提議流程中所需的監督和管理費用。

市長莊德利說,提議流程預計在未來數月展開。

多倫多警方在三月時完成了隨身攜帶攝像機的試驗項目,所以現在警政委員會正式要求進入提議流程。

試驗項目實施時,85名警官在11個月里配備了三款攝像機。

9月份公佈的100頁的項目報告顯示,參加項目的警官中,剛開始有46%認同這一做法,結束時,這一比例增加到58%。

報告同時說,攝像機視頻在解決公眾投訴時很有價值。這期間有6起投訴,但在查看視頻后,這些投訴並未落實。特別調查組在進行兩起調查時,也查看了隨身攜帶攝像機的視頻,兩起調查中,警官都沒有被起訴。

莊德利會後對記者說,關於攝像機視頻,還有很多問題,比如誰可以查看,以及保留多久等。關於何時可以關閉隨身攝像機,要出台清晰政策也還有很多功課要做。

為警方全面配備隨身攝像機的費用預計10年里為約8,500萬元,還不包括上傳和儲存視頻的費用。

另外,參加試驗項目的警官們每個班都花了多達兩個小時來進行數據管理。警察總長桑達士說,這可能會導致每個警官多達2萬元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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