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幣廠員工被認定直腸藏金 盜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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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CP24報道,皇家加拿大造幣廠(the Royal Canadian Mint)的一名前員工被認定在他的直腸里藏金塊來逃避金屬探測器。他被判盜竊罪成。

安省法官Peter Doody說這起判罪是根據情境作出的。沒有人看到被告拿金塊,也沒有攝像頭拍到他拿金塊。

Leston Lawrence于2008年到2015年3月在造幣廠工作。他的工作是對造幣廠買的金子進行提純,這一過程中會造出金塊。他有時候是單獨工作,而且不會被攝像頭拍到。

2015年2月,他到銀行去兌現兩張價值15,200元的來自金店Ottawa Gold Buyers的支票。一名銀行員工起疑報警。

警方很快沒收了他賣給這家金店的一個金塊,還在他的保險箱里發現另外四塊。

控方說,他用賣掉金塊的錢在牙買加買了一棟住宅,在弗羅里達買了一條船。

辯方說,被沒收的金塊不能確定就和造幣廠的一模一樣,所以不能證明是偷的。但是法官說,所有證據加在一起,只能得出被告將金塊秘密偷出造幣廠的結論。

造幣廠員工離開安保地區時要過金屬探測器,如果觸發警報,再接受人工檢查。金屬探測器無法探測到藏在人體腔室里的金屬。而被告比其他人觸發金屬探測器的次數都更多。被告的衣櫃里還有凡士林和乳膠手套。法官認為這些物品有可能是用來幫助被告把金塊藏在直腸里的。

法官Doody認定,被告總共偷了22個金塊,總價值165,451.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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