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V電視截圖
據CP24報道,一名杜咸區警官從一名吸毒者的家中帶走了一只貓咪,她週一要上警察法庭。
事件發生在2016年1月12日,警官Beth Richardson被控作出有損信用行為。
根據記者得到的聆訊通知,這名警官當日被派往奧沙華一處住宅區去查看一名吸毒多日的女子的健康狀況。她在這家桌下發現一只貓,她相信這隻貓沒有受到恰當照顧,於是在未經屋主同意和知曉的情況把貓帶走了。她後來也沒有把此事告訴上司和紀錄備案。
屋主要求還貓,指控這名警官盜竊。貓被還了回去。
對警官Richardson的指控是五月份發出的。
Richardson的律師Joseph Markson說,那隻貓又臟又難聞,沒有吃過東西。他說Richardson對貓過敏,她本計劃把貓送去動物援助協會,但是意識到協會當時下班了。所以她讓一個朋友把貓先帶到獸醫那裡去檢查身體,準備次日早晨送到動物援助協會去。
“我希望人們能夠用常識進行判斷,看到Richardson的善意和愛心。”
如果Richardson被判有損信用行為成立,她可能面臨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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