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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女嬰誤吞一枚鋰電池,送院醫治時醫生拖延一段時間才為女嬰取出,導致女嬰身體嚴重燒傷。女嬰的父母入稟當地法院控告醫院治療失當。
女嬰父母帕森斯(Cole Parsons)和索恩(Courtney Thorne)的入稟狀指,位於佛羅里達州杰克遜維爾市的沃夫森兒科醫院,要對這宗事故承擔責任。同時主診醫生史密夫亦被控失職。
他們指,根據中毒控制中心提出的建議,任何人若不小心把鋰電池吞落肚,應在事發後兩小時內把電池取出。他們認為涉事醫生史密夫低估事件的嚴重性,在事發後五小時,才替女嬰取出鋰電池。
事發於今年3月10日,19月個月大女嬰阿娃帕森斯(Ava-Kates Parsons)誤吞電池落肚,其父母馬上把女兒送往醫院急救。但電池留在體內太久,女兒身體被嚴重燒傷,過去半年先後接受20次手術。出事時,母親在家中陪伴女兒,但無法制止悲劇發生。當她發現女兒有異時已經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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