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庭(加通社圖)
據加通社報道,一對少年偷了一輛未鎖的車后發生車禍,一名少年嚴重受傷,車庫主人被判要負責。他提起上訴,被安省上訴法庭駁回。現在,加拿大最高法庭(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將對這起罕見案件進行聆訊。
法庭記錄顯示,2006年7月一個晚上,在安省Paisley,一對喝酒吸大麻的少年擅自闖入車庫主人Chad Rankin的私人領地。一名當時16歲的少年決定偷一輛Toyota Camry。他原來從沒開過車。
他們開車后不久即出了車禍。另一名搭車的少年J.J.當時15歲,他的腦部受到重大創傷。
他向他的朋友,他朋友的母親,和車庫主人Rankin提起失職起訴。
陪審團判定受傷少年和被告都失職,但主要責任(37%的責任)歸車庫主人付。他的汽車沒有上鎖,鑰匙留在車里,他應該知道,汽車有被盜風險。同時,他的車庫整體上缺乏安保,也有過錯。
去年十月,安省上訴法庭拒絕推翻這一判決,說Rankin確實對受傷少年在保管責任上失職。證人們作證說他的車庫總是不鎖車,車庫門關閉以後他也沒有採取措施保證人們無法進入。之前這個車庫汽車也被盜過。
法庭還命令 Rankin向J.J.支付$30,000訴訟費。
目前未知加拿大最高法庭何時將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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