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星島環球網報導,安省法院近日撤銷一名涉嫌不清醒駕駛的女子控罪,法官批評安省省警在拘留被告期間,曾經對被告進行脫衣搜身,要求她脫去鋼圈胸圍,形容做法是非法及濫用警權。
案中被告朱德森(Jillian Judson)去年5月涉嫌不清醒駕駛被帶返警署,在無合理原因下,省警要求她脫去鋼圈胸圍。
法官德路西奧(Elaine Deluzio)表示,她既關注朱德森的遭遇,同時注意到作供警員聲稱,將會繼續要求其他扣押女疑犯除胸圍。其中一名女警麥法登(Amanda MacFadden)作證時說,這是基於安全理由而要求女疑犯除胸圍,因為過往曾有疑犯在胸圍收藏可卡因,而她一直被告知除胸圍是扣押疑犯的正常程式之一。
德路西奧裁決時指,省警持續要求每名女疑犯脫胸圍,這做法屬不合法和嚴重濫用警權。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曾在15年前就一宗案件作出判決,指脫衣搜身在本質上帶有羞辱意思、而且有辱人格,警方只能在合理原因下進行脫衣搜身,例如搜查武器、找尋案件證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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