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三星繼承人因貪腐賄賂被判五年監禁

據多倫多星報新聞報道,韓國三星集團繼承人李在鎔因貪腐、賄賂罪名,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五年監禁。

李在鎔被指控賄賂、侵吞公款以及隱藏在海外的資產等罪名。案件與導致韓國總統朴槿惠被彈劾的醜聞有關。

韓國檢方此前請求法院以行賄罪和其他罪名判處李在鎔12年監禁。但李在鎔否認所有指控。

檢控方指控李在鎔向與朴槿惠總統密友崔順實有關的組織捐款410億韓元(約合4666萬加元),以換取政府支持三星集團的一個重大重組計劃,該計劃將會有利於李在鎔順利接手集團領導權。

李在鎔自今年2月以來就在韓國被捕,他的律師表示會對這個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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