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人行道騎車最高罰款2000加元! 仍屢禁不止

圖片來源:加通社

據680News報道,警方警方稱,雖然已經呼籲人們不要在狹窄的人行道上騎車,以免造成行人受傷,但是仍發現有騎車者違反這一規定。

根據多倫多城市規章制度,14歲以上者禁止在人行道上騎車,這種交通違規行為一般罰款60加元。而根據安省道路交通法,在人行道上騎車者會按照機動車的標準進行管理,如果騎車者受到“分心駕駛”的指控,將面臨400到2000加元的罰款,以及最高6個月的監禁。

市議員Jon Burnside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騎自行車的人是否更尊重行人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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