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美國華裔廖女士居住在紐約,2年多前與前夫離婚時,因考慮在紐約辦理費時,遂委託移民顧問公司辦理“特快離婚”,在內華達州拿到了離婚證。未料2017年年她與美國公民結婚後申請綠卡,據實寫一直住在紐約,與在內華達州離婚不符,申請被移民局否決。律師指出,此現象在華人社區非常普遍,籲民眾離婚別“圖快”,尤其在移民相關文件上簽字前,應請正規律師把關。
廖女士在美國生活5年多,一直居住在紐約。她與前夫2年多前離婚,本可在紐約辦理相關手續,因兩人都想盡快結束婚姻,遂聯繫某家可辦理“特快離婚”的移民顧問公司,最後離婚文件上填寫的居住地址是內華達州,但廖女士同意簽字。
2017年年,廖女士與一美國公民結婚,不料綠卡申請出現問題。移民局因她遞交的個人資料顯示一直居住在紐約,與在內華達州離婚不符,發出了“拒絕申請意向通知”。為其辦理離婚的移民顧問公司,則辯稱她曾經居住在內華達州,移民局指出,廖女士在被質疑後,才稱自己曾居住在內華達州,聽起來“不可信”。
律師朱先生指出,在內華達州居住6週以上,才能在當地辦理離婚。移民局否認廖女士離婚證書的法律效力後,自然不承認她與現任丈夫的婚姻有效。
他強調,目前美國政府收緊移民政策,民眾更不可掉以輕心,在移民相關文件上簽字前,務必請專業律師把關。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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