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島圖
在多倫多今年7月的警察董事會上,原董事長Alok Mukherjee認為這“先鋒項目”讓人擔憂-今年5月起,有100個警察把他們的攝像頭掛在翻領上。
至今為止,多倫多警察身上的攝像頭只在特定情況下運作,包括逮捕犯人,回應市民請求或調查案件期間。如果多倫多警察隨時在公共場所都開著攝像頭,那麼會破壞了他們辛苦測試了一年的“試驗期”,而且是“不同的情況,問題多多”,多倫多警局局長Mark Saunders說。
而安省資料隱私專員(Ontario’s information and privacy commissioner)Brain Beamish也同意Saunders的看法。表示一方面,錄下普通的非執法事件,警察能通過這方法他們變得更有信用度。但另一方面,這又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隨身攝像頭是否被支持?
5月后,多倫多警察做了一次網絡調查,詢問在職警員是否同意新增隨身攝像頭作為執法工具。8月時他們拿回了調查結果,但沒對外公佈調查人數。調查問題為:“你有多支持多倫多警察裝配隨身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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