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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680新聞報道,卑詩省最高法院聽取專家意見表明,8歲的孩童要獨自看家,心有餘而力不足。
一個簡名A.K的孩子在他母親B.R上班期間,每天都從下午3點到5點獨自呆在家裡。一個社工發現此情況,勸告母親不應把10歲以下的孩子留在家裡。母親過後去法庭挑戰此規則,認為孩子成熟年齡因人而異,沒有法律規定孩子幾時能獨自守家。但母親很快敗訴,法庭認為10歲是合理的年齡界線。
Abbotsford城的孩童保護組織Kidproof Safety提供訓練項目讓10歲以上孩子學會獨自看家。但組織的主席Samantha Wilson說,她非常不讚同家長把8,9歲的孩子送來培訓,因為他們還太小。家長應該確保居家安全,注意鎖上所有的門窗,也要備一個滅火器。孩子身邊應該有一個成年人,以防突發事件。
Wilson女士不建議把15,16歲以下的孩子長時間獨自留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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