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論 I 視頻」推《反滲透法》台灣是抗中還是恐共?

台灣立法院在2019年的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反滲透法》,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違法從事競選活動,也不得就涉國安、機密的國防、外交、兩岸事務進行遊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11月27日提出草案,在11月29日已在立法院會逕付二讀,過程倉促,在朝野引起激烈爭論。

倉促立法損程序公義

文:陳儀芬

一部《反滲透法》有點像是照妖鏡,照出了台灣人民心目中的恐懼,無論你的恐懼來自何種層面。可能照出了民進黨或是恐共人士的盤算,也可能照出了國民黨或是媚共人士的憂慮。一種盤算在於如何藉著中國議題拉抬選情,另一種憂慮源於中國因素失了不少選票。剛剛就聽住在上海的朋友提到,台商社區開始驚恐,有人已說不想回台灣投票了,因為怕一回台灣就被約談。這不是挺好笑的嗎?《反滲透法》本來是要防止境外勢力干預選舉,結果境外勢力還沒有找到,倒是先嚇跑了一些台灣選民,《反滲透法》竟然成了影響選舉的一部法令?!

 話說中國的統戰和干預手法在全世界處處留痕,台灣更是頭號目標。的確,不少西方國家都有相關選舉透明或是防止外國勢力干預的立法,但就以加拿大來說吧!任何一個立法都要經過完整的程序,要公開諮商,要在議會反覆辯論,眾議院過了、還要在參議院再過一次流程。但這次台灣的《反滲透法》從提出來到通過,僅約一個月的時間,既然如民進黨政府說此法攸關國家安全,茲事體大,難道不應該更周全嗎?況且民進黨一向強調程序正義,在馬英九時期就嚴厲批評《兩岸服貿協定》是罔顧民意、強行過關,這一次豈不是更赤裸裸地呈現自己的私心?

因為立法草率,所以此法太多盲點,如何界定「中資」就是個說不清楚的事情,如此一來,台商和台生都變成「高危險群」。與中國國企交流或簽訂合作契約,其中涉及資金,是不是「中資」?如果拿了中國大學的獎學金去念書,是不是受「中資」支持?這些人回到台灣支持某個政黨,是不是就容易被貼標籤?萬一被檢舉還得拿證據來自清?就算真的最後查核或判決是清白的,這其中的折騰也夠嚇人了。

 根據民意調查,逾半數的台灣民眾贊成制定《反滲透法》,但絕不希望是這樣草率出爐,明說是為了國家安全、暗裡卻僅為了選舉操作而設立的法。台灣在華人社會中被人津津樂道的就是自由民主法治,而程序正義即是其內涵的一環,民進黨怎忍心為一己私利,毀了這令人呵護珍惜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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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制面臨不對等干預

文:廖長仁

隨著交通發達以及資訊科技一日千里,全球化在近代成了推動國際關係的主導思想。在西方社會,甚至有大力提倡全球化的人樂觀地相信,民主自由等價值觀會隨著全球化的推進迅速在世界各地蔓延。不過,始料不及的是,民主國家在近年越來越感受到民主政制被挑戰的壓力。

在去年的加國聯邦大選期間,情報部門作出警告,要提防外國勢力干預大選。時任外交部長方慧蘭也表示,一些不懷好意的外國勢力,有可能破壞加國民主選舉制度。加拿大通信安全局(CSE)在2018年一份旨在保護大選不受外國干預而撰寫的備忘錄中警告,社交媒體之類的「網絡科技」的興起,以及不斷變化的消費媒體習慣,使國民更有可能遇到有外國勢力,塑造國內政治意見的情況。

部分專制政權國家,利用民主國家的自由和開放性,通過不同方式造成不對等的干預,成了近年一個嚴肅的課題。在這樣的背景下,即使考慮了總統選舉在即、相關舉措對不同政黨或帶來不同政治利益的因素,台灣通過《反滲透法》,完全可以理解。

支持該法的一方,往往會提出《反滲透法》其實與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簡稱FARA),以及澳洲的《境外勢力干預透明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簡稱FITS)相似。

美國的FARA於1938年通過,背景是當時德國在美洲大陸的阿根廷、巴西等地有數十萬移民,這些移民大多對德國政府表示支持。在1933至1941年間,有納粹特務在美國散播反猶太人、反干預歐洲戰爭等宣傳,試圖影響美國輿論,宣傳品竟觸及數百萬美國民眾。為了避免間諜滲透,美國政府遂通過FARA,防備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政治宣傳。

至於澳洲在2018年12月10日通過的FITS。背景是澳洲民眾對中國在當地的角色提高了警覺,正如澳洲國立大學國際資安研究教授巴斯蘭(John Blaxland)所說,「單純的貿易已不能滿足中國,他們想要的比我們想像中更多…. 他們想要影響澳洲的對美立場;南海主權爭議,甚至是對台政策」。

《反滲透法》跟美國的FARA和澳洲的FITS,有兩個相似之處

第一,是被垢病之處。法例中所謂「境外敵對勢力」往往含有一定主觀性,有機會成為當權者打壓異己的手段。不過,在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政府的權力受到其他法律約束。反對黨、傳媒,以及其他民間監察組織,也能提出抗議和法律挑戰。美國的FARA存在多年,一直未有出現濫用的跡象,這正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好處。

第二,都是在民主政制感受到威脅的背景下產生的。遠的不說,上月台灣網紅「波特王」,因在半惡搞台灣蔡英文總統的採訪短片中,用了「總統」的稱呼,大陸合作廠商馬上跟他解除合作關係,損失數百萬元,經營多年有百萬人追蹤的微博也無法登入。事件令台灣民眾對外部勢力的干預和壓力,感到切膚之痛。在這些背景下,《反滲透法》得到相當民意支持,迅速獲得通過,並不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