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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多倫多星報報道,法庭作出裁決。一名受到不清醒駕駛指控的男子由於在警局受到警察毆打,并被警察告知在警車後座上尿尿,他所受的不清醒駕駛被法庭撤銷。
安省法庭法官Joseph Bovard說,從業15年的警官Const. Amanpreet Gill在法庭上缺乏誠實。
2016年2月28日午夜,Jong-Won Jung在一次警方路邊突查中被逮捕。他的第一次酒精測試顯示為140,而法定限度為80。但是由於他的人權被侵犯,酒精測試結果被排除作為證據。由於沒有其他證據,他被判無罪。
當時是清晨1點左右,Jung被拷在41分局的長凳上,等待第二次酒精測試。同和他在車裡的女朋友在警局前台情緒很激動。警官Gill說他把話筒遞給Jung,想要他和他女友說幾句話,讓她安靜一點。他說他被話筒放在Jung耳邊,但是被推開,導致話筒意外碰到了Jung。
但是Jung說,Gill反復推他,導致他的頭撞墻5到6次,還用話筒打了他的頭6到7次。他的左鎖骨受了傷。
他說,另一名新警察Const. Corey Sinclair來帶他去做第二次酒精呼吸測試時,Gill才停止。襲擊持續了10到15秒。
他說他完全驚呆了。他很合作,不排斥也不暴力,又被銬住長凳上,什麼也不能做,可是事情卻發生了。他不懂得為什麼。
他告訴了給他做酒精呼吸測試的警官說他受到警察暴行(“police brutality” )。他獲釋前又對Sinclair 說了他受到警察暴行。他當時太震驚,無法說得更清楚。
Sinclair 否認看到了襲擊,但是承認Jung對他說了“警察暴行”。但是他沒有跟進。
Jung說他基於當時得到的反應,後來沒有再次投訴。法官完全認可這種感覺。
Bovard說,“他的描述完全可信。我發現警方的行為違反了人權。警官Sinclair 和 Gill對法庭不誠實。沒有一個警官對Jung的報告進行跟進,調查,或者向上級作出報告。”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Meaghan Gray說,警方內部職業標準小組在對法庭的裁定進行回顧。
關於Jung在警車中受到的待遇,Gill和Sinclair的證詞也都缺乏誠信。當時Jung很想上洗手間。Gill告訴他忍著,要先到警局進行預約。
車載視頻顯示,Gill進一步對Jung言語挑釁并羞辱。“他告訴他尿在警車里。”
兩名警官都說,他們在預約前安排Jung去上了洗手間。
談到這種侵犯人權案,Jung的律師Heather Spencer說,視頻有很大的作用。
她說,“很多時候人們認罪,是他們不確定別人會相信他們的話,而不是警察的話。不過有視頻,案子就沒有那麼難辦了。“
Jung未對通過律師發表評論要求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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