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男TFSA超額供款被重罰 卻因賬戶虧空無「超額」可取陷死局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人在使用免稅儲蓄賬戶(TFSA)時經常遇到問題,最近就有人被加拿大稅務局(CRA)收取超額供款稅,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後遭駁回。

據Postmedia報道,亞省一位納稅人上月在卡加利法庭與CRA對簿公堂。該納稅人對CRA拒絕免除其因TFSA過額供款而被徵收的稅款和罰款的決定,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這名納稅人的免稅儲蓄賬戶問題始於2021年,當時他開設了多個TFSA賬戶。2022年5月,加拿大稅務局向他發出通知,告知他在2021年對TFSA的供款超額。超額供款稅以每月1%計算,直到超額供款被取出。通知指引他,可以透過立即提取超額供款來糾正這個問題,如果未有糾正,則需繳納額外的罰款。

不幸的是,由於此人未更新其在CRA的郵寄地址,因此他沒有收到這個通知。

該納稅人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別向其免稅儲蓄賬戶多繳了約142,000元和162,000元。因此,他需要為2022年繳納約10,000元額外稅款和罰款,為2023年支付約25,000元額外稅款和罰款。

● 相關新聞:稅季殺到!會計師教路 報稅重點、福利扣稅全面睇

● 相關新聞:卑詩地產公司被CRA要求補稅逾9千萬 入稟法院尋求駁回成命

屢次申請酌情豁免被拒

他於2023年9月致函CRA申請酌情豁免,但遭拒絕。之後,他提交了第二份申請,並呈交多個理由,包括他事後才意識到超額供款、不了解超額供款的後果、面臨經濟困難,以及由於投資虧損導致賬戶餘額耗盡,因而無法從TFSA中取出超額資金。他也表達了悔意,並強調他已盡力遵守CRA的要求。

惟CRA再於2025年6月拒絕提供豁免。CRA的書面決定指出,該納稅人「所犯錯誤並非合理且能夠豁免的,因為他有責任保存紀錄、審核報表並在需要時索取資訊」。

該決定還指出,他從未糾正超額供款。

根據《入息稅法》,若要CRA豁免或取消因TFSA超額供款而產生的全部或部分稅務責任,個人必須滿足兩個前提條件。其一,個人必須證明超額供款是基於「合理錯誤」所造成;其次,個人必須「立即」糾正超額供款。

雖然「合理錯誤」這一先決條件允許納稅人提出各種個人情況和解釋,以證明其錯誤具有合理依據,但第二個先決條件要求必須立即糾正超額供款,該納稅人並未做到。

基於上述理由,CRA再一次拒絕他的申請。

CRA若想酌情減免也無法進行

該納稅人其後將案件提交至聯邦法院,質疑CRA拒絕其減免申請的決定。

聯邦法院法官審閱了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指出糾正超額供款是「根據(《入息稅法》)獲得稅務減免的前提條件……而未能進行糾正的原因與是否已經進行糾正的判斷無關。」因此,法官認為,CRA解釋中的任何不足之處,均不影響其決定的合理性。

納稅人在法庭上也承認自己未糾正超額供款。然而,他仍請求CRA免除其糾正超額供款的義務,並給予他稅務減免,理由是其TFSA餘額因市場虧損已被耗盡,他根本無法糾正超額供款。

而法官則指出,相關法律不允許CRA在行使酌情權給予稅收減免之前,對未對超額供款先作出更正這一要求,作出例外的對待。事實上,該納稅人是在要求CRA做一些超出立法授權的事情。

最後,法官指出,該法案要求納稅人必須先糾正超額供款,CRA才能酌情給予稅務減免。由於該納稅人的TFSA餘額不足,無法糾正超額供款,因此他根本無法獲得稅收減免。因此,法官認定CRA拒絕其減免請求的決定是合理的,有效維持了超額供款的罰款稅。

圖:Getty Images/加通社

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