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患病員工 貝爾電訊公司被判罰12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貝爾電訊公司(Bell Canada)解雇一名患病員工,遭人權審裁處(Human Rights Tribunal)判罰超過12萬元。

據《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報道,2016年5月,拉克曼(Glenn Luckman)開始了一份新工作,在位於多倫多的貝爾公司擔任業務發展經理。

根據人權審裁處的一項新裁決,這可能是拉克曼在該公司短暫時光中唯一快樂的時刻。裁決列舉了拉克曼從被錄用到被「歧視性」解僱的一年半艱難歷程。

仲裁員潘努(Alex G. Pannu)的裁決中寫道:「在貝爾工作期間,他照顧生病的父親,直到父親2017年4月去世。同時在2017年4月,拉克曼被診斷出患有癌症。他於2017年5月開始休病假,最終於2017年11月重返工作崗位。不到一個月後,他在2017年12月6日被解僱。」

潘努總結道:「是的,拉克曼的癌症是貝爾決定解僱他的一個因素。」

拉克曼在2016年底發現腹股溝出現腫塊,注意到自己的健康出了問題。 幾個月後,他被診斷出癌症復發,他曾在2012年首次與癌症搏鬥。並且這些症狀,包括精力不足、易怒、胃痛和壓力,影響他的工作。

拉克曼於2017年5月初首次請病假期間,切除了8個淋巴結,並在五個月後逐步重返工作(gradual return to work)。

但是,拉克曼說,盡管他的醫生和保險公司製定了逐步重返工作的計劃,但他很快就被客戶的電話連番「轟炸」,令他招架不住。

拉克曼的一位主管向人權審裁處表示,他對拉克曼的工作量表示擔憂,曾建議他休病假。拉克曼在10月份又開始病假。

判詞寫道,拉克曼在11月第二次重返工作崗位後,立即感到面臨「和以前一樣的壓力」,並且他的兩位經理「對他很冷淡」。他還表示,貝爾並未為他提供「靈活的時間表、遠程工作或額外資源」,以配合他的逐步重返工作計劃。

不到一個月後,貝爾以公司進行重組為由解雇了他。判詞指出,拉克曼是他團隊中唯一被解僱的員工。

拉克曼向人權審裁處提出投訴,聲稱他是貝爾歧視的受害者,因生病而被解僱,雇主並沒有真正嘗試配合他逐步重返工作計劃。

人權審裁處的裁決要求貝爾向拉克曼支付超過9萬元的工資損失、1.5萬元的「身心痛苦」(pain and suffering)補償,以及另外1.5萬元的「魯莽」行為罰金,總共超過12萬元。

拉克曼在接受采訪時說,在被解僱近五年後,當他聽到裁決時,感到如釋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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