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石斑魚 卑詩4垂釣者被罰款17000元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DFO)周五(23日)發布一份聲明,稱5月8日漁業官員在例行巡邏時遇到了一艘22呎長的鋁質漁船,船上有7人正在捕撈深海魚。其中4名休閒垂釣者因違反《漁業法》,在加利亞諾島(Galiano Island)附近釣魚而被罰款17,000元。

據Times Colonist報道,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周五發聲明指,5月8日,漁業官員在例行巡邏時遇到了這艘22呎長的鋁製漁船,當時船上有7人正在捕撈深海魚。

聲明稱,當時釣魚者表示,除了甲板上魚袋中的魚外,船上沒有其他魚,但官員進行更徹底的檢查後發現,船上還隱藏著其他石斑魚,其中包括3隻黃眼石斑魚(Yelloweye rockfish)。

郭姓(Lam Pean Kwok,譯音)垂釣者因向漁業官員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而被罰款2,000元,而蔡姓(Bui Choy,譯音)、林姓(Suk Ching Friennie Lam,譯音)和Jimmy Tuan-Nhi Luong垂釣者則因過度持有石斑魚和妨礙DFO官員而各被罰款5,000元。

所有4人都在維多利亞市的省法院承認多項違反《漁業法》的行為,並被沒收了他們被扣押的漁具。

根據《瀕危物種法》,保留黃眼石斑魚屬非法。黃眼石斑魚被視為「特別關注」的物種,其以其鮮豔的橙紅色和同名的黃色眼睛而聞名。

DFO呼籲發現任何有可疑捕撈活動或棲息地侵犯信息的人,致電1-800-465-4336,或發送電子郵件至DFO.ORR-ONS.MPO@dfo-mpo.gc.ca。

圖:D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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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垂釣者石斑魚保護區捕魚被判有罪 罰款6000元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DFO)周三(17日)表示,一名垂釣者在溫哥華島那乃磨市(Nanaimo)附近石斑魚保護區(RCA)捕魚,並傾倒他非法捕獲的魚隻,已被罰款6,000元。

DFO周三發布新聞稿指,去年夏天,在加比奧拉島(Gabriola Island)西海岸進行例行巡邏的漁業官員,發現一名男子在諾森伯蘭海峽(Northumberland Channel)的石斑魚保護區捕魚。

當該男子發現巡邏船正靠向他時,急忙將漁獲扔進水中。

當DFO人員來到這名男子的船旁時,發現他很明顯剛剛在船上捕殺了石斑魚。

但該男子否認捕魚及處置行為,甚至不承認他曾在保護區範圍內捕魚。

這名叫伍德(Colin Wood)的男子,於今年4月初因多項違反《漁業法》行為被判有罪,罪名包括向船外扔魚妨礙漁業官員調查;向漁業官員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超量擁有帝皇鲑(Chinook Salmon)。

結果,伍德因這些罪行被罰款6,000元,他當天的漁具也被沒收作為證據。此外,他還被禁止在一年內從事各種捕魚活動。

石斑魚保護區是指定的生態敏感區域,海石斑魚種群數量非常低。

釣魚者可以點擊此處瀏覽石斑魚完整列表。

圖:D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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