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購置柏文做短租賺錢夢 想不到業主翻臉丟出「殺招」⋯⋯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位女子購買一套柏文,並計劃將其用作Airbnb賺外快,卻未能獲得該物業禁止短期租賃的條例的豁免。

卑詩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周三對這一糾紛做出裁決,認為雖然物業拒絕業主使用其單位用於短租是「不利的」,但也不是「明顯不公平」。

審裁處裁決書披露​​,該名為尤斯塔斯(Dominique Eustace)的女子,於2022年9月購買了這套單位,當時該物業還沒有制定禁止短期租賃的條例。

尤斯塔斯買屋後不久,溫哥華市政府告訴她,她需要一份來自分契業主委員會的信函,授權使用柏文作為短期租賃,以獲得相關營業執照。

但分契業主委員會拒絕了尤斯塔斯的授權請求。

CRT裁判員坎貝爾(Kate Campbell)在總結中寫道,物業委員會在信中稱,並未批准尤斯塔斯的(短期住宿授權)請求,信中稱「(短期住宿)可能會對分契物業產生『重大影響』,並且沒有成員提出動議批准該授權。」

「信中說,由於物業不會頒發批准函,市政府也不會頒發營業執照,因此『該房產不允許短期出租。』」

根據決定,一個月後,該分契物業召開了一次特別業主大會,通過了一項禁止短期租賃的條例。

尤斯塔斯以兩個理由對物業的決定提出質疑。

首先,她說,當她購買柏文時,業主兼開發商向她發出了一份「J表格租金披露聲明」,仲裁庭解釋說,該表格允許單位出租,即使分契物業有限制租金的條例。

不過,坎貝爾表示,這封信所允許的豁免並不適用於尤斯塔斯的案件,因為「租賃在法律上與Airbnb和VRBO等(短期住宿)不同。」

其次,尤斯塔斯辯稱,她提出的授權書請求應該得到批准,因為當她提出請求時,該柏文並沒有禁止短期租賃的規章制度。

坎貝爾指,「然而,我發現分契物業決定舉行投票而不是發出這封信並不是很不公平。結果對尤斯塔斯不利,我承認這會給她帶來經濟後果。然而,幾項法院判決強調分契物業由分契地塊所有者根據民主原則進行管理……基於這一推理,分契地塊所有者可能將受到民主決策的約束,即使這些決策對他們產生負面影響。」

仲裁庭的裁決還表示,即使在禁止短租的條例通過之前獲得了許可,一旦新規則生效,該授權也將「失效」。

坎貝爾寫道:「雖然《分契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允許某些類型的附則追溯豁免,例如有關寵物和年齡限制的附則,但(短期住宿)附則不可能有這種追溯豁免。」他駁回了尤斯塔斯的說法。

圖:Airb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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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拿比大樓物業把業主儲藏室租出被令賠償租金損失

【星島綜合報道】本拿比大樓物業把本應由一家公司獨占並使用的儲藏室出租給研科(Telus)電訊,卑詩省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 CRT)最近做出裁決,須支付這家公司租金損失。

據Vancouver Is Awesome報道,本拿比的一個分契物業處(strata property)將一間儲藏室出租給Telus多年,但由於業主表示反對,理由是他們本應獨占該空間,卑詩省民事審裁處勒令物業須支付5,000元給這家公司。

Trinden Enterprises Ltd.擁有的喜士定街(Hastings)3900號街區Ingleton Place一幅59平方米(635平方呎)商業分契地塊,有自己專屬儲藏室,因其使用問題與物業意見不合而提交民事審裁處,審裁處於上周做出一項裁決。

裁決書說,根據1999年3月的一封信顯示,物業將柏文樓屋頂的儲藏室和空間租給Telus,用於存放電信設備,包括「蜂窩和微波天線」。

在物業的規劃中,儲藏室是被留出給商業單位專用的,而Trinden於2005年購買了這些地塊,但他們最初並沒有反對租給Telus的安排。

直到2017年1月Telus的租約即將到期時,Trinden才通知物業,它不會同意延長租期,但會同意以「合理租金」來安置Telus的設備。

在此之前,該物業一直在收取租金並將其存入其聯合運營賬戶。

根據裁決,儘管Trinden反對,但該物業仍在2017年11月的業主立案法團(strata council)會議上續簽了Telus租約(在提高租金後),當時沒有Trinden代表出席。

此後,Trinden多次向物業投訴,稱其反對該協議,第三方不得在不向Trinden補償合理租金的情況下使用儲藏室。

裁決稱,該物業「總體上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回應投訴,甚至無視其律師的建議。律師在2020年7月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因為儲藏室未經許可而被出租,Trinden「可能對物業提出索賠」。

Trinden於去年8月向民事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賠償26,100元,以彌補過去5年的租金損失,並下令迫使物業立即將儲藏室歸還給Trinden使用。

該物業辯稱,將房間出租給Telus是合理的,因為租金使整個物業受益,而且業主已在立案法團會議上批准了租約,因此「行為正確」。物業並表示將於2023年2月將房間「歸還」給Trinden。

審裁處站在Trinden一邊,但表示該公司僅有權獲得2020年8月以來的租金損失,因為它沒有提前提出索賠。

法庭成員江先生(David Jiang,譯音)命令該物業向Trinden支付5,000元的租金損失、214.46元的利息和225元的仲裁費。

圖:谷歌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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