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過加美邊境稱逾萬美元船隻是禮物 被指逃稅罰近6千元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聯邦法官裁定,一名男子在穿越卑詩省菲沙河谷Aldergrove的美加邊境時試圖聲稱一艘價值10,000元的船隻是一份禮物,但他支付的5,700元罰款將不會被退還。

據Aldergrove Star報道,維迪(Rod Verdie)於2022年5月28日,拖著一艘船從美國華盛頓州越境進入加拿大。

當被問及是否有任何東西需要申報時,維迪向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官員出示了一份銷售單,表明他已收到這艘船和拖車作為禮物,並估計它們的總價值約為2,000元。

官員們調查了此事,並使用該船的註冊號進行了快速在線搜索,結果發現一則廣告稱該船售價為11,250美元。

這名警官說,面對這些信息的挑戰,維迪「啞口無言」。

該官員要求維迪提供付款證明,維迪用手機向他們展示了銀行紀錄,包括向船隻賣家轉賬的10,250美元。

CBSA扣押了這艘船,並將在維迪支付評估價值的55%(5,779.87元)後將其放回給他。

維迪對他必須支付船隻取回費用提出上訴,但加拿大公共安全部(Public Safety)的一名代表認為處罰適當,他們指出,維迪承認曾試圖逃避繳納關稅和稅款。

維迪隨後要求對安全部代表的決定進行司法覆核,這導致聯邦法院法官沃克(Elizabeth Walker)於今年7月20日在溫哥華舉行聽證會。

沃克指出,維迪現在要求5,779.87元退還全部,並聲稱他轉賬的10,250美元「與船無關」,而且無論如何,他在返回加拿大之前都沒有匯出這筆錢。

沃克發現維迪的論點「沒有說服力」。

沃克在裁決中寫道:「推遲付款,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可以避免繳納《海關法》規定的關稅和稅款,這一主張沒有任何道理。」

然而,沃克發現,即使他的論點很有說服力,她的法院最終也沒有管轄權——維迪使用錯誤的法院程序對罰款提出質疑,他無法利用司法覆核來推翻CBSA的處罰。

維迪在聽證會上選擇自辯,他不僅無法拿回5,779.87元,還須另外支付500元的法庭費用。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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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市建築公司老闆逃稅被罰30萬元

旺市1名建築公司老闆,由於逃稅,被加拿大稅局罰款逾30萬元。

加拿大稅局表示,位於旺市Nobleton的1間建築公司的老闆Gilles Larocque,於1月7日承認,在2013及2014年的2個年度,未有繳交聯邦稅及統一銷售稅(HST)。

稅局指Larocque須罰款301,125元,其中180,401元為沒有支付聯邦稅的罰款,120,724元為沒有繳交統一銷售稅罰款。

根據稅局的調查報告指出,Larocque為客戶提供承包工作,當中包括為汽油站安裝牆身、框架及天花瓷磚。

Larocque利用不同名字及公司名稱,向客戶收取統一銷售稅,而這些費用之後被用作個人開支。

(網上圖片)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