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房現虧損尋求稅務減免 房東沒拿到錢先被CRA「整趴」

【星島綜合報道】有成千上萬的出租房屋並沒有為業主帶來利潤,但如果你是房東,希望加拿大稅務局對這些損失給予稅收減免,你可能需要回答一些關於你房屋投資方面的棘手問題。有稅務專家表示,加拿大稅務局(CRA)向尋求損失稅收減免的房東詢問盈利能力的信件,並不是甚麼新鮮事。

據《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的報道,房地產經紀人凱勒(Brian Keller)擔任房東已有23年,當他於2021年在納稅申報表上報告與租賃業務相關的損失後,近一年後收到加拿大稅務局一份多達6頁的調查問卷。CRA在信中寫道:「請提供詳細預測,說明你打算如何將租賃業務發展成為牟利的企業。」

凱勒被要求在20天內提交相關材料,而他認為此舉近乎「恐嚇行為」,他說,「我不敢相信加拿大稅務局竟如此厚顏無恥地要求我提供商業計劃。」凱勒自2000年以來,在安省先後擁有多處住宅出租物業。雖然大多數年份都是盈利的,但他有時會報告並申報與租金相關的損失並要求稅務減免。而這是他第一次收到這樣的信。

「這些信件已經存在很多年了,這不是甚麼新鮮事,」加拿大BDO會計師事務所專門負責房地產稅的註冊會計師杜貝(George E. Dube)說:「在很大程度上,加拿大稅務局對房地產投資者的規定相當合理。(例如),它們將允許我們扣除抵押貸款的利息成本。」

根據杜貝的說法,CRA提出向凱勒提出的問題,旨在評估此人實際上從事的業務類型。

杜貝說,「購買這些(出租)物業並出售它們是生意嗎?你買蘋果樹是為了摘蘋果然後賣掉蘋果,還是為了把它砍下來做成圓木?」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投資是一套柏文,其中租金和費用無法覆蓋你的持有成本,但你希望在出售該資產時獲得意外利潤,那麼,從CRA的角度來看,你就是一名房地產投機者,同時還兼任房東。

凱勒表示,他的損失來自租戶不付租金以及安省房東與租戶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的長期拖延,導致租金被拖欠超過12,000元。

加拿大統計局2023年報告稱,報稅數據顯示,2020年有135萬加拿大家庭報告了租金收入,其中76.3%的家庭表示有盈利,反之,大約32萬人出現虧損。

市場研究公司Urbanation和CIBC最近的一份報告顯示,即使是多倫多地區新竣工的柏文也常常無利可圖。調查顯示,在所有有抵押貸款的新柏文中,只有48%的收入足以支付擁有成本。

據Urbanation稱,多倫多地區約39%的柏文由投資者擁有,並將其出租。報告稱,雖然2022年租金飆升,但抵押貸款利率也飆升,對那些通過浮動利率貸款借款的人影響尤其大。

杜貝表示,CRA經常會要求那些聲稱虧損的房東給出答覆,這些房東也將房屋出租給親戚(懷疑損失源於低於市場的租金)。但在大多數其他情況下,如果房東無法證明他們的損失,以及是否有任何計劃使他們的單位盈利,虧損就會被否定。

「為甚麼加拿大政府或納稅人應該資助你的生活方式?」杜貝說。他警告,最好避免提出隨後可能會被拒絕的稅務減免。「這開始變得有點懲罰性:也許5年後你就要償還這些稅款,再加上加拿大稅務局的一些利息和其他處罰。」

圖:星報資料圖片

V6

逃稅十年 列治文男子被判入獄30個月罰款12萬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十多年前逃稅超過 12萬的卑詩省男子被判入獄 30 個月。

CRA 在周五的新聞發佈會上錶示,列治文居民 Eric Ho,也被稱為 Eric Siu-Kei Ho 和 Pat Lee,在 2012 年首次被指控未能報告應稅收入併建議他人進行超過 5,000 的欺詐。

Eric Ho未能在 2012 年 3 月 5 日的首次出庭時間​​出庭,當局已對他發出逮捕令。CRA 錶示,今年 8 月 11 日,他“自首”。

根據 CRA 的說法,對Eric Ho的指控源於他未能報告2004年至2008納稅年度的582,641加元的應稅收入。該機構錶示,他因此逃稅 122,367加元。

在10月6日,Eric Ho承認了對他的兩項指控,於周四被判刑。

根據 CRA 的說法,除了必須在獄中度過30個月之外,還被罰款100%的逃稅金額。CRA 錶示:“對於那些參與稅務抗議者計劃的人,CRA 將重新評估所得稅、收取利息併處以罰款。法院還可以對逃稅處以 50% 至 200% 的罰款,對逃稅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對稅務欺詐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

據CRA稱,在2017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加拿大共有15名稅務抗議者被定罪。法院對他們處以總計超過190萬美元的罰款,併判處他們總共29.75年的監禁。

V08

CRA延期所得稅申報付款期限至9月30日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稅務局(CRA)宣佈,將2019年所得稅申報付款期限從原來的2020年9月1日延長至9月30日。

加拿大稅務局表示,當局正密切關注疫情狀況,並致力於為加拿大人提供支持,如果仍未有機會支付2019年度所欠的所得稅稅款,國民仍有時間缴纳。只要在9月30日之前付款,就無需繳納付款和利息,這也包括遲繳的罰款在內。

雖然延長了期限,但加拿大稅局仍鼓勵大家盡早提交個人、公司以及信託申報表,這對於獲得信貸和福利的個人尤為重要。

稅局表示,民眾可通過多種方式網上繳納稅款,包括使用金融機構的在線服務和電話服務;通過CRA網站「我的付款」(My Payment)服務,用金融機構的Visa、MasterCard或Interac的借記卡付款,市民可通過「我的賬戶」進入「我的CRA」或「我的付款」頁面。市民還可在CRA網站設定預授權付款服務,允許CRA通過金融機構賬戶扣取款項,支付逾期款項或分期付款。

市民還可通過PayPal或Interac電子轉賬等第三方服務繳款,或親自攜現金或借記卡前往加拿大郵政網點繳款,並使用「我的賬戶」或MyCRA創建一個二維碼來付款。此外,市民還可憑繳款憑證到金融機構付款。

如果市民選擇分期付款,原本應在2020年6月15日和9月15日到期的付款現在將在9月30日到期。如果所欠的净税超过3000元(魁省居民为1800元),则可能需要全年分期支付所得税。如果市民的收入沒有預扣稅或是預扣稅不足的,則可以分期付款。

詳情請瀏覽加拿大稅局官網。

v16

 

僅4年時間 CRA超過1000名職員遭處分!

加通社圖片

根據CBC消息,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表示,在過去四年時間裡針對超過1000名職員的不當行為進行了紀律處分,平均每個工作日就有一個案件。

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間共有521起案件,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27日期間共有550起行為不當案件,4年時間內共有1071起案件。

從2016年到2018年的案例分析顯示,未能保護納稅人的信息是員工被停職、懲罰甚至解僱的最主要原因。

此外,近年來CRA也對職員行為不檢行為的懲罰力度越來越大。(Grace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