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在香港法院的國家安全審訊中被裁定罪成,78歲的他或面臨終身監禁的判刑。加拿大國會議員史葛洛和關慧貞君對此判刑感到難過,稱黎智英無罪。

聯邦自由黨安省Humber River—Black Creek國會議員史葛洛(Judy Sgro)對星島記者表示,黎智英無罪,應該被釋放。「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是基本人權,有甚麼錯呢?他不應該被監禁。」
史葛洛在今年夏天和多位加拿大跨黨派議員共同出面敦促政府授予黎智英加拿大榮譽公民。她說:「我們力促授予他榮譽公民就是希望能對釋放他提供幫助。」

新民主黨溫哥華東區國會議員關慧貞(Jenny Kwan)發表聲明表達對判決的哀痛。「黎智英被定罪,標誌著香港基本自由遭到系統性瓦解的又一個令人痛心的里程碑。黎先生不是罪犯——他是一名良心犯,他唯一的『罪行』就是為民主、新聞自由及法治發聲。」
現年78歲的黎智英已被單獨囚禁多年,據報其健康狀況嚴重惡化。
關慧貞稱:「我再次呼籲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最低限度,加拿大政府必須緊急與國際夥伴合作,爭取基於人道理由的醫療釋放,讓黎先生能夠獲得適當治療,並有尊嚴地度過餘生。
當基本人權遭到侵犯時,加拿大有道德責任清楚發聲並果斷行動。沉默或半吊子的措施只會助長威權政權的氣焰,並令世界各地的記者、行動者和民主倡議者面臨更大的風險。
香港對異議的刑事化以及新聞自由的侵蝕,絕不能被視為常態。加拿大必須堅定站在正義、人權,以及那些勇敢捍衛這些價值的人一方。」0
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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