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司法部長:法庭審訊延誤問題在可控範圍

【星島綜合報道】聯邦司法部長稱,即使第二波疫情爆發,他相信法庭審訊延誤的問題仍然會在可控範圍。

聯邦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星期天在接受Global News 《The West Block》節目訪問時,被問及新冠疫情對法院和審判的影響,以及他是否認為庭審延誤會導致謀殺等嚴重控罪被撤銷。

拉梅蒂表示,到目前為止,情況仍在可控範圍。他指出,2016年出台的「喬丹裁決」(Jordan decision)設定了從嫌犯被提控到上法庭受審之間的等候時間限制,但也包括一些「例外情況」的規定。他說,「我們一直在與法院管理人員保持溝通,就目前來看,一切進展順利,我們感到滿意。」

根據加拿大最高法院「喬丹裁決」的規定,在提出檢控與在省級法院結束案件審理之間的時間跨度,最長只能18個月。而從提控到在高等法院審理的時間跨度限制,則為30個月。

由於擔心公眾健康問題,一些法院在疫情初期決定推遲陪審團審判。許多法院增加了視像和語音出庭,而且被告人還仍然可以選擇由法官單獨裁決,而不是由陪審團審判。

拉梅蒂說,他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瓦格納(Richard Wagner)一直在與全國其他首席大法官和法院管理人員合作,以確保法院能夠繼續發揮功能。

拉梅蒂稱,雖然他對法院系統內因應疫情做出的調整感到滿意,但也意識到全國大部分地區的第二波疫情將會引發更多問題。他認為,「隨著第二波疫情的發展,我們將看到其對陪審團審判的影響。」

自2016年「喬丹裁決」出台以來的數年間,加拿大全國各地有近800宗刑事案件被撤銷,包括過失殺人案和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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