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府批准一項車輛先導計劃,涉及車輛時速限制為24公里,意味電動踏板車(electric kick scooter)今次夏季在卑詩六個城鎮可以合法行駛。
省府周二公布,這六個城鎮包括溫哥華、基隆拿、維農(Vernon)、西溫、北溫市及北溫區,它們將設立附例,容許電動踏板車在時速限制50公里或以下的住宅街道行駛,但踏板車不能在清潔及平坦的道路上超出24公里時速。
卑詩機動車輛法不容許如電動踏板車的交通工具在道路或行人道行駛,但2019年修訂容許社區與省府研究有關先導計劃。
省運輸廳在聲明中表示,這計劃將讓省府及城鎮政府有機會評核這種電子個人運輸工具的安全性。一旦城鎮政府通過附例容許這些運輸工具使用後,電動踏板車將被看作電動單車,使用者不需要執照或保險,但必須是16歲或以上,配戴頭盔和遵守道路規則。
有市議員歡迎省府的決定。北溫市議員麥艾萊(Jessica Mcllory)表示:「這裡環境有些複雜,我們自然地理是較多山丘,居民都找尋電動化選擇,我們能夠帶來廣泛人士使用這些主動運輸的選擇」。
北溫被選為先導計劃其中一個城鎮,是因為麥艾萊去年要求參與,該動議具體表示這是個人使用的踏板車,而不是踏板車共享公司。
她說:「這是按步就班的過程。我們不想見到像洛杉磯的情況,那裡踏板車隨處都在,在垃圾桶和行人道上,這不是我們想進展得那樣快,應該是一步接一步」。
溫哥華市長甘迺迪表示溫市將在今年稍後時,推出一個私人擁有電動踏板車的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