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期間拒戴口罩被終止合約 作出投訴 卑詩人權審裁處拒絕受理

【星島綜合報道】一個員工因拒絕在工作期間戴口罩,而被僱主終止僱傭合約,於是向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投訴僱主,不過審裁處經過考慮,拒絕受理投訴。

卑詩人權審裁處周四發布決定,審裁處成員亞當森(Steven Adamson)解釋,未受理該宗投訴,因為著眼於該工人認為戴口罩不會阻止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觀點。亞當森稱,疫情下,這對戴口罩的觀點不受《人權法》的保護。

根據該項裁決,申訴人是按合約在一地區機構工作,然而裁決未有透露有關該工作場所的更多細節。

在該宗投訴,申訴人稱,當他到達工作場所,經理告訴他必須戴口罩,但他拒絕這樣做,指出這是他的宗教信條。經理強調,申訴人如不戴口罩,不能入內工作。隨後,一個高級地區經理發了一封信給申訴人,指申訴人不戴口罩,因此只能終止合約。

申訴人於是提出投訴,指他的人權被侵犯,並稱他因為宗教而受到歧視。亞當森指出,問題在於,申訴人沒有提供足夠的事實,證明他拒絕戴口罩是基於真誠信奉的宗教信仰。

亞當森又稱,申訴人爭論,普通大眾中露臉是一種表達自由,而戴口罩要求侵犯了上帝賦予他自由呼吸的權利,同時「我們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的,戴口罩遮蓋自己的臉是羞辱上帝。」

申訴人續道,口罩不能有效地保護大家免受新冠病毒的侵害,同樣地,強制戴口罩無助於保護任何人免受病毒侵害,並聲稱數據顯示,規定戴口罩的地方與無規定的地方在疫情上沒有區別。

此外,亞當森表示,申訴人沒有提供任何證據顯示,有哪個宗教禁止戴口罩。至於申訴人聲稱戴口罩無效的觀點非基於宗教信仰,實際上申訴人不同意公共衛生令是他拒戴口罩的理由。

亞當森稱,自從去年秋天以來,有許多類似的投訴。

V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