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儘管第三波疫情令本國部分地區的學校和企業再次停擺,但渥太華並未延長今年的報稅季,報稅的截止日期仍維持4月30日。如未能按時報稅,會有何後果,今年的情況又有哪些變化呢?
個人理財專家艾哈邁德-哈克(Rubina Ahmed-Haq)在Global新聞的訪問中稱,4月30日是上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並支付所欠稅款的截止日期。同往年一樣,如果您是自僱人士,您和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必須在6月15日之前將稅務文件提交給加拿大稅務局,但是您仍然需要在4月底之前支付所有欠稅餘額。
她說,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報表和繳納欠稅一直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您正領取疫情福利,那麼今年按時報稅更顯重要。如果您不提交稅表,將不僅會推遲收到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CB),且還會影響申請任何收入支持,而今年遲交稅表交還會導致疫情收入支持金的付款中斷或大幅延遲。
按時納稅還有另一個強烈的理由,是避免罰款和利息。
如果您遲交2020年的納稅申報單且有欠稅,則稅務局將向您收取滯納金,即2020年稅款餘額的5%,且每晚交一個月,再多收取百分一,最多收取12個月。最重要的是,稅務局將從2021年5月1日開始,對您未付的2020年稅款每日收取複利利息。
艾哈邁德-哈克指出,迴避現實不是一個好選擇,欠稅務局錢的代價是非常昂貴的。
不過好消息是,稅務局已經表示,如果您的應稅收入為7.5萬元或更少,並且您在2020年領取了一項或多項疫情福利,則不會對您的2020年欠稅款收取利息。該項免徵利息措施,將持續執行到明年的4月30日。
艾哈邁德-哈克說,如果您不符合免徵利息的資格,且無法在4月30日前全額付清欠稅,稅務局希望您盡最大的努力,找到資金支付欠稅,包括借錢的方式。她表示,如果您確實需要借款,那麼理想的渠道是從低息貸款或信用額度中借款,然後為自己制定付款計劃以盡快清償債務。如果在嘗試借貸或重新安排財務狀況之後,仍無法全額付清欠稅,則可以嘗試要求稅務局訂立一項付款安排。但是稅務局仍會對5月1日之後的任何餘額收取每日複利,直到您全額支付餘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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