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是否強制僱員接種疫苗 省首席衛生官亨利稱 有關決定必須與企業法律團隊一起作出

【星島綜合報道】隨著卑詩省政府周四發出新衛生令,所有長期護理和輔助生活工作者須要在10月12日前完全接種新冠疫苗,私營企業的僱員是否會很快面對類似的規定,把全面接種疫苗作為僱用條件。對此,首席衛生官亨利(Bonnie Henry)表示,這些是企業需要根據業務本身面對的風險和對業務帶來的風險作出決定的事情。

亨利指出,如果有無接種疫苗的人士進來,並導致該業務出現疫情爆發,會嚴重影響企業的運作能力。

亨利補充道,這些決定必須與企業本身的法律團隊一起做出。不過,「我確實認為這是一件完全適用的事情」。

當被問到周四發出的新衛生令會否引起法律問題,亨利稱,她之前與私隱專員麥克沃伊(Michael McEvoy)傾談過,對方非常支持應對目前持續風險狀況而作出的相稱和合理做法。

不過,從法律角度來看,私營企業對員工作出同樣的規定,可能很棘手。

第一個問題是:強制接種疫苗是什麼意思?溫哥華布頓律師事務所(Boughton Law Corp.)專門處理僱傭、勞工和人權的律師里德(Elizabeth Reid)今年3月表示過,僱主不能一概而論,對員工稱「不管你是否願意,你都要這樣做」。情況可能會因行業而不同。

里德指出,一般來說,任何強制性疫苗接種政策都必須在人權理由的基礎上,提供例外,例如那些因宗教原因或由於過敏等潛在健康問題而拒絕接種疫苗的人士。

員工可能拒絕打針,但他們要在工作期間戴口罩。

對於因健康原因無法接種疫苗的工人,亨利稱,省府會與僱主和工會合作解決這一問題。

當被問及最新的衛生令是否可以擴展到其他被認為必要的服務,如雜貨店和超市時,衛生廳長狄德安(Adrian Dix)認為,還有其他措施可以考慮。

狄德安續道,在卑詩省,沒有強制省民要接種疫苗,只是省民假如不去接種疫苗,有些事情可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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