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根據稅務局的研究,卑詩省一些豪宅買家都是所謂的低收入戶。
加拿大稅務局(CRA)在1996年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在本拿比和高貴林購買的大部分住房是由那些富裕移民購買,不過他們申報很低的全球收入,而住了相當長時間、購買相若價格豪宅的國民申報的收入往往較他們高出 16 倍。
這些文件最初是由《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記者楊伊恩(Ian Young,譯音)所取得。他表示,對於申報與難民收入相若的購房者的數目,感到震驚。
楊伊恩續道,「對我來說,其中一件最令人震驚的事情是這些百萬富翁移民申報的平均收入,而他們所購買的房子價值數百萬元」。
他最初於2016年代表任職的新聞機構,透過資訊及私隱法要求取得該份研究結果,可是直到今年8月底才收到全部文件。
他又稱,這一等是5年,「這是我從沒聽說過的,真是太不可思議。」
CRA的研究顯示,在1994年的兩個月期間,在價值超過80萬元的本拿比豪宅的37個買家之中,有33個是新移民,他們申報的家庭全球平均收入僅為16,430元。另外4個居住在同一類別房子的長期居民,在同一時間範圍內申報的收入為263,701元。
在該段時間裏,實際上有40多宗購房,但CRA無法找到所有購買者的姓名。
其中一個數據相差最大的個案顯示,一個買家購買了價值288萬元的住房,但1994年全球收入僅為174元。
另一個購買了價值118萬元本拿比住房的買家,更申報負3,997元收入。
此外,CRA研究中列出的高貴林住房,購買逾60萬元房子的新近移民,平均申報收入33,785元。
在一個個案裏,一個以117.8萬元在高貴林購買了一間房子的買家,申報全球收入為負19,582元。
他認為,CRA很難找出某人在中國擁有什麼和賺多少錢。
住房分析師薩雷茨基(Steve Saretsky)稱,幾十年後,仍然沒有公平的競爭環境,大多數銀行只關注海外購房者的資產,而不是他們的全球收入。他指出,他們只是看看某人的高凈值,如果某人是一個高凈值人士,首付35%,並顯示有大量資產,那麼很容易獲得按揭。「而如果你是當地的高收入者,便要支付50%以上的稅率。因此,在本國賺取高收入,然後在繳交稅款後後,節省足夠的錢作為首付是非常困難的。」
薩雷茨基補充道,如果在本國賺錢和支付入息稅,無疑令本地的國民處於不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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