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蘭里7歲女童遇害案,法院以證據不足,裁定死者母親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2018年7月,7歲女童羅沙(Aaliyah Rosa)的屍體在她母親位於蘭里的柏文單位內被發現。她的母親劉易斯(Kerry Ann Lewis)涉嫌與案件有關,被控一級謀殺罪。
控方指,被告在事發時先給女兒服食鎮靜劑,使女兒入睡,然後把女兒淹死在浴缸內。
辯方辯稱,此案嚴重缺乏證據,包括證明在死者體內發現的藥物是被告給死者服食。
法官德夫林(Martha Devlin)同意控方的觀點,稱在權衡各種可能性後,被告很可能給女兒服用了鎮靜劑。
不過,法官對於負責驗屍的病理學家斯蒂爾(Lisa Steele)所提出的論據有保留,並指出斯蒂爾顯然沒有留意到死者事發前的大腦狀況。
由辯方律師傳召的兩個專家神經病理學家在庭上稱,死者患有腦積水,這是一種在大腦深處異常積聚的液體。
法官接納該兩個神經病理學家的證供,即是這種情況可能導致死者死亡的一個因素。
法官在裁決時表示,由於疑點歸於被告,所以裁定被告無罪。
死者的一些朋友和家人旁聽,在法官判決後,許多人情緒激動,部分人更忍不住哭了起來,有人更在庭警把被判無罪的劉易斯離開法庭時,試圖走近劉易斯,但被其他在場的庭警阻止。
在法院外,明顯心煩意亂的死者父親拒絕接受媒體採訪,他的朋友則在旁支持他。
暫時未清楚控方是否打算就該項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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