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溫哥華一警員性侵女同僚罪成 並下令進行心理評估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警員被控於兩年前性侵女同僚,周三在北溫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於2019年7月在威斯勒(Whistler)一間酒店房間內發生,51歲被告比亞(Jagraj Roger Berar)是素里居民,任職溫哥華警員,他否認性侵女事主,聲稱當事性行為是雙方自願。
女事主在審訊首天作供稱,案發時,她和其他多個溫市警同僚前往威斯勒,因為當中一些同僚參加高爾夫球錦標賽。他們在威斯勒留宿一晩,並在其中一個同僚租來的酒店套房內飲酒,又前往酒店的酒吧飲酒。
女事主稱,後來她和一些人回到比亞的酒店套房,而她在洗手間內嘔吐。當她回到客廳時,發現除了被告,所有人都上床睡覺。
女事主告訴法庭,因為飲醉了酒,她當時「斷了片」,只記得當晚發生的一部分事情,包括被告對她口交。她告訴被告停下來,然後穿好衣服,開車回到史戈米殊(Squamish)家裏。其後她報警。
審訊期間,庭上播放的錄像顯示,女事主與被告會面,並要求被告講清楚當晚發生的事情。
被告聲稱,女事主在酒店套房的梳發床上擁抱了他,他視之為要求性交的舉動,他告訴女事主,他已經結婚,這次兩人性交屬一次過。
法官查勒格(Joanne Challenger)在判案時指出,案發時女事主喝得很醉,難以去同意與被告發生性關係,而作為一個對性侵案件有一定經驗的警員,被告應明白這一點。
查勒格又認為,女事主供詞可信。
女事主周三沒有到法院,但代表在庭外表示,女事主對於判案結果感到欣慰,忍不住哭了起來。事件對於女事主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傷害,女事主正在努力從事件克服過來,不過這是一段漫長的過程。
被告自2019年以來一直被停職,等待審訊結果。
查勒格已下令對被告進行心理評估,以確定被告是否有機會犯下其他性罪行。
一旦完成,將定出判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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