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兼專責房屋廳長的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表示,省府正在考慮取消市府一些針對土地房屋開發的許可權力,以使得該省能建造更多房屋。
尹大衛稱,省府正在考慮在今年秋天引入立法和監管改革,這可能會把住房許可審批的最終決策權從地方政府手中拿過來。他指出,市政當局沒有為人口增長批准足夠的住房,「我認為我們很有可能需要更加規範。有一點很清楚,現狀是不可接受的。」
尹大衛續道,由於地方議會對建築高度、泊車問題和街區特色進行審議,太多住房開發提案在許可證審批階段陷入停滯。這種情況正值全省多處湧現無家可歸者營地、難以找到出租單位、房價上漲及成千上萬來到卑詩省的人士找尋居所之際出現。
此外,尹大衛表示,城市應該有權決定住房需要去哪裏和想要增長的地方等,但他們不應該被允許決定住房是否繼續,「這是我們目前的情況」。省政府正在研究其他實施類似政策以增加住房供應的司法管轄區,包括加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新西蘭。
卑詩城鎮聯盟(UBCM)執委會成員及高貴林市議員霍奇(Craig Hodge)稱,UBCM一直在與省府就住房問題進行合作,但尹大衛的評論令人擔憂。
霍奇指出,「我們現在收到的信息不一,這令人擔憂,特別是因為UBCM與省府有著悠久的合作歷史,我對廳長談論的一些事情的主要關注,是確保我們保持地方自治和社區的決策程序。UBCM認為,沒有一個適合社區的一刀切(通用型)住房公式,尤其是在勞動力短缺和其他影響住房開發的問題的情況下。
霍奇補充道,每個建築許可申請都不同,也有其他可以在一年內從許可到完成。「當你從市政當局手中取走這種權力時,你就是從這些城市的市民那裏拿走這種權力。」
西門菲沙大學(SFU)城市項目主任甄瑞謙認為,住房是一個多方面的問題,問題真的是許可程序嗎?其中有多少是勞工問題?其中有多少是市政當局處理這些申請的基礎設施問題?在住房問題上與地方政府合作比制定標準更有成效,但政府也有空間制定市政當局必須遵循的住房開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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