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表示,許多因違反新冠防疫令,而收到罰單的持有人,他們現時正對罰單提出異議,或拒絕支付,面臨無法續車保或獲得新駕照,不得不對罰單進行付款。
省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在周五說,出於多種原因,省內有許多個人或企業,在違反新冠防疫令後,收到違規罰單,但尚未繳交罰款。范和富續說,當欠交罰款者前往卑詩保險公司(ICBC)辦理車險續保,或更新駕照時,他們須首先支付所欠下的罰款,才能辦理相關業務,因此不少須駕車出行的省民,不得不為罰單付款。
根據2021年最新修正的《機動車法》,允許ICBC拒絕為欠繳罰款人士,頒發駕照和車輛執照。ICBC發言人希勒(Brent Shearer)回應表示,因違反新冠防疫令的罰單有2,724張,罰款金額逾190萬元,但目前為止,僅有736張罰單已支付罰款,總支付金額不到38.8萬元,而法院亦正對1,181張罰單採取行動。另外,有417張罰單正提出異議,剩餘的390張罰單則屬不同類別,例如被取消、存在爭議、或已被撤回。
卑詩省在實施公共衛生措施期間,執法人員對違反防疫令人士開出違規罰單,罰款金額因違規情況的不同而異,例如有指定場所的商家未有按要求,檢查顧客的疫苗卡,罰款金額為2,300元。在個人行為方面,不遵守衛生令的個人,可能被處以230元或575元的罰款。省府曾表示,若罰單持有人因經濟困難而無法支付,可向法院申請降低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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