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UBC内持螺絲批行劫 上訴庭改判監18個月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男子前年11月在卑詩大學(UBC)行劫,初審被判監11個月。其後檢方不服刑期上訴,省上訴庭於2月中旬改判其18個月監禁。

據周三(3日)公布的法庭文件顯示,30歲的巴基斯坦裔男子阿里(Hashim Ali)2020年11月3日晚於UBC持械行劫一名在提款機取款的年輕女子。初審法官考慮到了阿里沒有暴力犯罪史,且當時已還押2個月,故判11個月監禁。

唯其後檢方質疑原審法官量刑欠妥,9個月的監禁威懾力明顯不足,故就刑期提出上訴。省上訴庭於2月中旬改判其18個月監禁,緩刑2年;扣除已執行的刑期,他將須繼續服刑約14個月。

案情指,阿里2020年11月3日晚於UBC,持螺絲批打劫一名正在提款機取款的年輕女子。他先以恐嚇的口吻問受害者「是否想被刺」,又迫令受害人從提款機取出400元現金,並在得手後試圖竄逃,唯遭受害人及一路人從後追趕。之後其被趕到現場的警員拘捕,但其搶去的現金卻不翼而飛。

阿里初審期間辯稱其沒有搶劫,僅在校園内觀光,攜帶螺絲批是出於工作需要。原訟庭最後駁回其證詞,判其有罪。

法庭資料顯示,阿里來自巴基斯坦,數年前抵加並申請難民身份,之後便在溫市中心東區居住,並申領社區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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