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精神病患者茂喬奈(Kyaw Naing Maung,譯音)不願吃藥,數年前被警察開槍擊斃。該宗事件的死因研訊在周一到了第6天,也是最後一天,有證人表示,當時嶺原警方使用武力是合理的,因為死者用一把7厘米長的削皮刀指向警員。
監督機構卑詩獨立調查辦公室(IIO)首席民事主任麥克唐納(Ronald J. MacDonald)在死因研訊上稱,IIO對該宗死亡事件的調查於2020年9月得出結論,事件並不符合刑事疏忽的標準。
事發於2019年8月,皇家騎警稱,當時接報指,楓樹嶺一間民居發生事故。警方進入屋內之後,發現室內共有3人,包括一個手持利刀的男子,其中一個到場警員試圖使用非致命武器電擊槍制服該男子,可是不成功,另一個警員於是開槍。現場救護員立即為傷者急救,然而搶救無效。事件中沒有其他人受傷。死者為54歲茂喬奈。
根據報道,死者生前患有精神疾病,經常進出醫院,死者有時會停止服藥,當發生這種情況時,與死者同住在的家人會致電給警方,把死者送往醫院,以便重新服藥。事發當天,警員到達,死者不欲與警員同往醫院,家人於是要求警員等待其他家庭成員和翻譯到場。家人又稱,警員問及死者是否有槍,死者實際上沒有槍,也沒有刀,只是在房間內。
家人告訴警員,死者有一個玻璃瓶,可能會扔向警員。家人續道,不希望有警員受傷,也不希望警員向死者開槍,警員當時表示不會傷害死者,又叫家人放心,因為警員過去處理過此類事情。然而警員進入死者的房間後,傳出3發槍聲。
家人强調,死者在不服藥時,有時會大喊大叫,但是從來沒有變得暴力,也從無襲擊過任何人。
IIO調查員麥克布萊德(Garry McBride)稱,驗屍顯示警方開槍前,試圖使用電擊槍制服死者,然而不成功。
此外,研訊大部分證詞都集中於圍繞警方培訓和派出警察處理危機人員的適當性等廣泛問題上。不止一個證人表示,警方不得不處理越來越多的與心理健康有關的電話。
死因研訊不負責追究法律責任或得出法律結論,但是死因研訊陪審團可以提出建議,旨在防止日後發生同類事情。
預料死因研訊陪審團會在較後時間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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