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衛生廳最近修改政策,從2022年9月開始,如果小童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嚴重癲癇症發作,學校員工不會干預,只會通知其父母或報警。
許多家長表示,省府的官僚機構變化,意味他們的孩子不再具資格在校內接受可能挽救生命的藥物,即使面對嚴重癲癇症發作的風險也不能獲學校員工協助。
其中一名母親伊辛加(Carmen Elzinga)向CTV說,如果女兒Naya在本拿比的學校內癲癇症發作,校內員工很快便不獲允許給她服藥。
她稱,如在5分鐘內不獲藥物,女兒就有很高的腦損傷風險。
Naya的神經系統狀況導致她在7歲時接受了29次手術,伊辛加強調,癲癇症發作不會自行停止,是需要藥物治療。
她和丈夫正計劃讓其中一人在5分鐘內能抵達學校,並批評,省衛生廳正迫使他們在女兒的健康和生計之間作出抉擇。
衛生廳沒有回應CTV的查詢,只在上周六(16日)發出一份描述新政策的聲明。
聲明指,要合乎癲癇症搶救干預護理計劃(Seizure Rescue Intervention Care Plan)的資格,孩童必須在基本癲癇急救外,還需搶救干預,才能停止癲癇症發作。
癲癇急救包括將孩童置於搶救位置、維持呼氣道、並對其監測。如孩童獲癲癇搶救干預已超過12個月(包括服食藥物),該名孩童將從NSS癲癇搶救干預護理計劃過渡至學校內的癲癇發作行動計劃。
一份解釋這變化的文件稱,一名一年內沒有癲癇症發作的孩子,可能會出現急性和不可預測的反應,需提供較學校員工更高水平的護理。
不過,伊辛加對此感到沮喪,她希望省政府為擔心孩子安全的家庭而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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