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在冷靜期內想退保車行的汽車質保 應同時與保險公司溝通

【星島記者王弘樹報道】對於有民眾抱怨買車時,被經紀誘哄購買數千元的汽車質保,有車輛保險從業員則表示,不少車輛質保並不包含損耗件,大家在簽保險合同前,必須問清楚經紀理賠範圍,或先詢問保險業專業人士。另外,卑詩公益法律服務機構(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的資訊主任吉米言(Jimmy Yan)認為,有些車主在簽署保單時,或無法一時三刻細讀所有條例,但保單在簽署後便有法律效力,須大致了解承保範圍,以及退保流程。因此,車主簽約後必須在冷靜期內,認真閱讀每項索賠條款,以及退款機制,若承保人想退保,亦可向專業保險業人士,或律師進行諮詢,尋求如何最大化更正簽約所帶來的影響。

從事汽車保險從業員的劉小姐受訪時表示,車貸經紀通常在幫客戶辦理貸款或租賃時,都會推銷不同類型的車輛質保,金額通常為2,000至4,000元不等。她說:「一般來說,損耗件例如輪胎、剎車片、電池、雨刮、車燈等不在承保範圍內,但對首次買車的客戶來說,他們最容易被哄到購買該類保險。」

劉小姐續指,這類保險通常理賠10萬公里以下,或保修期間內的一部分零件。她亦透露,去年在某車行買車時,丈夫曾被經紀一直強推車輛質保,但她考慮到,新購的私家車在4至5年後便出售,「如無意外,質保所涵蓋的零件在4至5年內,不會有任何大問題,我便拒絕投保。另外,質保內所涵蓋的拖車服務,現時卑詩汽車協會(BCAA)的會員制度,每月支付十多元,便可隨傳隨到使用拖車服務,使用質保拖車服務的車主並不多。」

吉米言周二(26日)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市民在車行購買質保時,應馬上閱讀退保條例及方式,「車行經紀僅充當賣車服務,有時授權一些合作的保險公司進駐,為客戶帶來更方便的買車服務,但若對保險或車貸款等金融產生異議,應同時聯繫投保或使用的金融機構,而並非僅靠車行去跟進後續,否則有可能耽誤允許退保的冷靜期。」

他說:「車行經紀與客戶的關係,從簽署買車合同後便終止,後續保險或貸款等售後事情,須由授權合作的金融機構跟進。」

吉米言續指,不少客戶在簽署保單文件前,無法短時間內完全細讀所有保險條例便簽名,儘管如此,客戶仍須花時間去大致了解退保流程及索賠範圍,「承保人或無法得到他們預期的賠償結果,但此舉將有利於更正承保人在簽署合同後,所產生的損失,以及減少糾紛。」

就西蒙的事件而言,吉米言建議說,若認為車行工作人員失職,可向汽車銷售協會投訴,但有關的保險申訴,仍須尋求保險業相關的法律顧問,向保險公司提出退保索償。

吉米言。資料圖片
吉米言。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