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因未能確保6名客戶的現金預付款存入信託賬戶,列治文地產律師郭紅再次被停牌。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卑詩省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BC)表示,郭紅在收到客戶的現金預付款後,將其作為自己的財產處理,而她的客戶並未提供知情同意書。此外,郭紅還有違法院命令,接收了客戶的信託資金。
律師協會的專家小組在處理裁決中,考慮了不當行為的嚴重性、郭紅過往的大量職業行為記錄、其他個案中的製裁範圍,以及保持公眾對律師行業信心的必要性。專家小組還考慮了一些減輕處罰因素,例如只有少量的信託資金處理不當、無客戶遭受傷害或金錢損失,以及她的不當行為並非故意等。
郭紅被判停牌1個月,並被要求支付16,135.82元的費用。
郭紅因在2016年不當處理信託賬戶導致數百萬元損失,被判停牌一年,從去年12月1日起執行。她在去年面臨多項訴訟,包括與購買一間鋸木廠、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和購買一間公司股份有關的利益衝突指控。郭紅還因挪用或不當處理客戶付款及不當處理信託資金,而面臨不當行為的指控。
2018年,郭紅競選列治文市長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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